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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大道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施工技术交底记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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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大道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施工技术交底记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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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山大道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施工技术交底记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郴州市相山大道道路工程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施管表5
监理单位:长沙升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同号:
承包单位: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编号:
工程名称
排水工程
(雨水管、污水管)
分部工程
土方工程
分项工程名称
沟槽开挖与地基处理
交底内容
1、沟槽开挖前应做好该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报审工作。
2、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地下水位低于沟槽底面高程,且开挖深度在5m以内,沟槽不设支撑时,沟槽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土的类别
边坡坡度(高:宽)
坡顶无荷载
坡顶有静载
坡顶有动载
中密的砂土
1:
1:
1:
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
1:
1:
1:
硬塑的粉土
1:
1:
1:
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黏性土)
1:
1:
1:
硬塑的粉质黏土、黏土
1:
1:
1:
老黄土
1:
1:
1:
软土(经井点降水后)
1:
-
-
4、沟槽每侧临时堆土或或施在其他荷载时,不得影响各构造物、管线和其他设施的安全;不得掩埋各道口、标志及井盖,且不妨碍其正常使用;,;沟槽边堆置土方不得超过设计堆置高度。
5、沟槽挖深较大时,应分层开挖。槽底原状地基土不得扰动,机械开挖时槽底预留200-300mm土层由人工开挖至设计高程,整平。槽底不得受水浸泡或受冻,槽底局部扰动或受水浸泡时,宜采用天然级配砂砾石回填;槽底扰动土层为湿陷性黄土、杂填土、腐蚀性土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地基处理。
6、管道地基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天然地基的强度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加固。
7、槽底局部超挖或发生扰动时,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超深度不超过150mm时,可用挖槽原土回填夯实,其压实度不应低于原地基土的密实度;
2)槽底地基土壤含水量较大,不适于压实时,应采取换填等有效措施。
8、排水不良造成地基土扰动时,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1)扰动深度在100mm以内,宜填天然级配砂石或砂砾处理;
2)扰动深度在300mm以内,但下部坚硬时,宜填卵石或块石,再用砾石填充空隙并找平表面。
9、设计要求换填时,应按要求清槽,并经检查合格,回填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或有关规定。
10、沟槽开挖与地基处理质量验收标准:
1)原状地基土不得扰动、受水浸泡或受冻;
2)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3)进行地基处理时,压实度、厚度满足设计要求;
4)沟槽开挖的允许偏差,见下表: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数量
检查方法
范围
总数
1
槽底高程
土方
±20
两井之间
3点
用水准仪测量
石方
+20、-200
2
槽底中线
每侧宽度
不小于规定
两井之间
6点
挂中心线用尺
量每侧计3点
3
沟槽边度
不陡于规定
两井之间
6点
用坡度尺每侧
计3点
交底单位
年月日
接收单位
年月日
交底人
年月日
接收人
年月日
郴州市相山大道道路工程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施管表5
监理单位:长沙升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同号:
承包单位: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编号:
工程名称
排水工程
(雨水管、污水管)
分部工程
土方工程
分项工程名称
沟槽回填
交底内容
1、无压管道在闭水或闭气试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
2、管道沟槽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沟槽内砖、石、木块等杂物清除干净;
2)沟槽内不得有积水;
3)保持降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不得带水回填。
3、井室、雨水口及其他附属构筑物周围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井室周围的回填,应与管道沟槽回填同时进行,不便同时进行时,应留台阶形接茬;
2)井室周围回填压实时应沿井室中心对称进行,且不得漏夯;
3)回填材料压实后应与井壁紧贴;
4)路面范围内的井室周围,应采用石灰土、砂、砂砾等材料回填,其回填宽度不宜小于400mm;
5)严禁在槽壁取土回填。
4、回填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规定要求回填。
5、每层回填土的虚铺厚度,应按压实机具规定选取。
压实机具
虚铺厚度(mm)
木夯、铁夯
≤200
轻型压实设备
200-250
压路机
200-300
振动压路机
≤400
6、回填土或其他回填材料运入槽内时不得损伤管道及其接口,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每层虚铺厚度的用量将回填材料运至槽内,且不得影响压实的范围内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