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租房协议
甲方:陇县建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
乙方:宝鸡市鑫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陇县监理部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给乙方租房,协议内容具体如下:
甲方同意租给乙方办公室,面积60平方米,共两间。
租金:依据住建局局务会精神,该办公室每年3000元租凭,租凭期间按实际租用间数结算租凭费。
时间:从2012年7月26日至2020年7月25日。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乙方必须爱护甲方公物及设施,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按甲方指定地点投放废弃物。
乙方的财务安全必须自负,如有遗失,甲方概不负责。
乙方不得在公司院内搭建临时设施。(原搭建的临舍两间属乙方所有)
在甲方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尽可能满足乙方其他需求。
房租收取办法:乙方在每年7月底前交清全年费用。
租凭期间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合同权益,因任何原因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将由甲方承担。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鉴证单位一份,三方签字后有效,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1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