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人大保险学课件--第四章_保险法与保险合同
第四章保险合同
第一节保险合同的概念
第二节保险合同的要素
第三节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第四节保险合同纠纷的处理
保险学
第一节保险合同的概念
一、保险合同与保险法
(一)保险法概述
1 1>.保险法的定义
保险法是调整保险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
广义的保险法包括专门的保险立法和其他法律中有关保险的
法律规定
狭义的保险法是指保险法典或在民法商法中专门的保险立法
一般不特别指明时保险法是指狭义的保险法
保险学
狭义:专门的保险立法,包括保险合同法、保险特别法和保险业法
广义:专门的保险立法和其他法律中有关保险的法律规定
狭义: 保险合同法
广义: 保险合同法、保险特别法和保险业法
狭义: 保险私法,主要指保险合同法和保险特别法
广义: 保险公法,主要指保险业法和社会保险法
狭义: 专门的商业保险法,包括保险合同法、保险特别法和保险业法
广义: 商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法
关于保险法的不同定义
◆保险法
◆保险法
◆保险法
◆保险法
保险学
2 . 保险法的主要内容
保险业法又称保险事业法、保险事业监督法,是关于国家对
保险业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法律规范
保险合同法又称保险契约法,是关于保险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
保险特别法是相对于保险合同法而存在的,是规范某一险种的保险关系或规范保险活动某一方面的保险关系的法律和法规
保险学
3 .保险法的立法体例与立法方式
制定单行保险法规
一般立法体例: 列入商法典
纳入民法典
业法与合同法合并立法
一般立法方式:
业法与合同法各自单行立法
我国的立法体例:制定单行保险法规
我国的立法方式:业法与合同法合二为一
保险学
4 .保险法的适用范围
法律的适用范围是指保险法的效力范围,包括对人效力、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
?? 对人效力是指法律适用哪些人
?? 空间效力即法律生效的地域范围,也就是法律在什么地方发生约
束力
?? 时间效力即法律什么时间生效、什么时间终止效力以及对其颁布实施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有无溯及力的问题
保险学
《保险法》的对人效力
法律对人效力的立法原则有属人主义、属地主义、保护主义和结合主义
?? 属人主义以国籍为标准,是指凡是本国人,不论其在国内还是国外,
都受本国法律的约束
?? 属地主义以地域为标准,对所管辖地区内的一切人,不论其是本国
人还外国人,法律都有效力
?? 保护主义即保护本国利益,是指任何人,只要损害本国利益,不论
行为人的国籍和所在地域,都将受到该国法律的追究
?? 结合主义是一种折衷的办法,是指以某一原则为主,与其他原则相
结合。近代许多国家所采用的是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和保
护主义相结合
第3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
第154条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外资独资保险公司、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适用本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保险学
《保险法》的空间效力
第3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
《保险法》的时间效力
《保险法》的生效时间:第152条“本法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保险法》的废止时间:没明确规定
《保险法》的溯及力:第157条“本法施行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经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继续保留,其中不完全具备本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本法规定的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的溯及力:一般都采用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保险学
(二)保险合同在保险法中的地位
?? 保险合同法是保险系列法规中的主要项目,是保险法的主要内容
?? 甚至在有些国家保险法就是指保险合同法,有些国家专门制定一部保险合同法,与保险业法的地位并列
保险学
二、保险合同的定义
(一)合同与保险合同
合同也称契约,是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目的,
以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一致设立、变更和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双方当事人为了实现保险经济保障的目的,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设立、变更和终止这种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
保险学
三、保险合同的特征--独有特征
(一)保障性
?? 就个别保险合同而言,其保障性是相对的
?? 就全部保险合同而言,其保障性是绝对的
(二)射幸性
?? 射幸合同是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的合同,
即合同当事人一方的履约有赖于偶然事件的发生
?? 保险合同是一种典型的射幸合同
?? 保险合同的射幸性是就单个保险合同而言的
保险学
(三)附合性
?? 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