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坚守改革系列 ——国企改革回顾与展望
一、国企改革1+N政策全面落地
二、央企改革稳步推进
三、地方国改遍地开花
四、2017年国企改革重点展望
提纲
2
3
图:中证央企、中证地企和上证综指累计涨跌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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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以来,中央密集部署国企改革。截至目前,“1+N”政策体系中16个专项改革意见已出台,年内文件基本出全。
随着宝钢武钢的重组,央企数量已减至103家,十三五央企数量下降至80家左右。
2016年9月30日,垄断领域混改6+1方案浮出水面。
总览:央企整合提速,垄断混改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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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重组打造国家新名片
员工持股展开首批试点
国资投资运营试点陆续展开
健全公司法人治理,推进董事会建设
信息公开,打造阳光国企
继中电投和国家核电、中远集团和中海运之后,中国建材与中材集团宣布重组,是国资委主推的第三对试点进行兼并重组的央企
国资委出台《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除央企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分别选择5-10户企业开展首批试点
依法自主开展国资运作,按照责权对应原则切实承担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地方试点工作陆续展开。如山西省通过授权方式,将山西焦煤集团有限公司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将建设统一的台,为中央企业信息公开提供支持,为社会公众查阅信息提供服务,力求打造“阳光国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向试点企业董事会授予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和重大财务事项管理等6项职权,有效调动董事会积极性,促进董事会作用的发挥
,多项试点加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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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兼并重组先行,"4+10"试点展开
序号
十项改革
试点企业
序号
四项改革
试点企业
1
落实董事会职权
1
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
中国节能、新兴际华、
中国医药、中国建材
2
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
3
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
4
企业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
5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运营公司:诚通、国新;投资公司:神华、宝钢、武钢、五矿、招商局、中交、保利
2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中粮集团、国投集团
6
中央企业兼并重组
中国建材和中材集团、中远集团和中国海运、中电投集团和国家核电
7
部分重要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
3
混合所有制经济
中国医药集团、中国建材
8
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
9
国企信息公开工作
中粮集团、中国建筑
10
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4
派驻纪检组试点
表:“十项改革”是“四项改革”的拓展延伸
一批试点
(2014年)
二批试点
(2016年)
央企重组
(2003年)
图:中央企业本轮国企改革三步走
继续深化
不断推进
试点先行
6
国企改革“1+N”政策逐步落地
时间
政策颁布部门
文件名称
国务院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
《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
《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
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国资委
《关于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
《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
《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
国资委、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
国资委
《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
国资委、国家发改委、人社部
十项改革试点
国务院
《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
《中央企业深化改革瘦身健体工作方案》
国资委、财政部
《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
国务院
《关于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
国资委、财政部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国务院
《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
国资委、财政部
《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
一、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