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游泳馆承包合同
游泳池承包合同书订立合同双方:广西中泰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广西南宁美之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更好的满足业主、群众游泳娱乐需求,同时使游泳池得以安全使用及有效管理,并维护双方利益,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地点和面积甲方将座落在上林县东方国际小区平方米的泳池(含所有附属用房设施,以本合同所附甲方加盖公章的平面图为准)按现状承包给乙方经营。
第二条.承包期限为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以优先续签。
第三条游泳池承包经营期间内所用的水、电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租金全免。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监督乙方经营使用甲方资产的情况,发现乙方对游泳池管理不到位的,有权要求乙方改正。
2、甲方将泳池及所属设备提供给乙方使用,并负责游泳池及附属用房的水、电、通风等设施配套到位,按可经营状态完好地交付乙方。
3、甲方保证乙方在游泳池运行期间,协助游泳池及附属用房及设备水电正常运作保证游泳池所有权的真实性,向乙方提供承包经营的宽松环境;协调游泳池物业归属关系,保证乙方正常的开放和合法宣传。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经营。
2、合同期间承包经营游泳池及附属设施的一切经济、法律和安全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营业期间必须购买游泳池公众责任险。
3、乙方必须聘请一定数量的救生员,对游泳人员进行管理、看护,救生员须取得相关资格证书4、乙方经营承包自负盈亏,乙方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
5、承包经营游泳池及附属设施期间,必须有明确的救生安全等责任措施,对游泳池工作人员和游泳人的安全负完全责任。
6、乙方在游泳池经营期间保障游泳池符合卫生要求,并按卫生等与经营相关的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及承担相应费用。
7、乙方承包经营游泳池及附属设施期间,应承担泳池及附属设施的保养、管理和运行的费用。
8、配合甲方在销售过程中的所有活动运行。
9、本合同期限届满或终止,乙方应及时完好的交还甲方提供乙方所使用的泳池及设备。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10、乙方负责开放时间游泳池内安全值班人员、工作人员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