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灰窑承包合同
签约时间:20**.03.13分包合同编号:签约地点:安徽华塑项目工地总包合同编号: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立约单位:总承包方(全称):马钢集团建设公司安徽华塑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分承包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与业主的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的基础上,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条款,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安徽华塑石灰窑除尘管道等工艺管道工程二、工程地点:安徽省定远县炉桥镇三、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除尘管道制作安装及配套设备安装(见附表图纸清单)四、质量标准:按图纸及相关规范达合格标准五、合同价款:暂定150万元(以结算为准)六、合同工期:90天。满足并服从发包方周计划、月计划的安排。
第二条承包及计价方式一、本工程采取下列第(3)种方式承包。若乙方施工过程中满足不了甲方现场项目部及业主工期、质量、安全、现场服务的要求,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承包内容或更换施工队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包工限料(/)。
2、清包;
3、其他:包工包料二、计价采用下列第(3)种方式:
1、招标确定总费用(包干):/(含税)2、招标确定单价(包干):/万元(不再计取任何税和费)3、管道制作安装费:综合单价2500元/吨(不分成品管和现场制作管道,不论管径设备安装费:综合单价750元/吨(1)管道单价包含了制作、防腐、运输、安装等费用以及除钢材、管件外的辅材和各项措施费用,保险费用、检试验费、税费。
(2)设备单价包含了设备卸货、看管、安装等费用以及除钢材、管件外的辅材和各项措费用,保险费用、检试验费、税费。
(3)发包承担大临设施费3万元。
(4)税票必须在当地开具。
第三条材料供应一、钢材、管件由发包方供应,其余所有材料自购,。材料需向发包提供材料合格证书及相应的复检报告。
二、材料按图纸数量加损耗5%包干供应。超出部分由承包方承担。实际供应数量较图纸量节约部分按对半分成。
第四条价款结算与支付一、本工程无备料款,每月按制作加工量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施工总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后再付至90%,余款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质保期一年)。
第五条双方职责一、甲方负责施工现场各方的协调与管理。
二、甲方开工前一周,甲方应提供乙方施工图纸贰份(费用自理)。
三、甲方应配合乙方及时办理不包含在工程造价中的“三通一平”、地上地下障碍物拆除、保产措施等现场签证索赔工作。
四、甲方对乙方安全、质量、工期、技术、现场等方面进行统一管理,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指挥,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例会。
五、甲方书面向乙方提供准确有效的控制点、标高点,并组织现场交验工作。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通知三日内应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
七、乙方进场后十天按图纸提交材料采购清单,凡清单错误造成的采购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落实材料采购事宜。数量1000KG以下零星材料、及部分管件采购甲方可以委托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