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问题: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94号)的规定: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
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对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样进行修改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的通知》(国税函[2006]1139号)明确了“不含增值税税款的车辆价格”的计算方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主管税务机关在计征车辆购置税确定计税依据时,计算车辆不含增值税价格的计算方法与增值税相同,即:
不含税价=(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附件1《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第12条第(1)款修订为“境内购置车辆,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含税价栏)填写”;第(3)款修订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车辆,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含税价栏)填写”。
税率与征税依据
税率:统一比例税率10%
计税依据:应税车辆的价格。由于应税车辆购置的来源不同,计税价格的组成也就不一样。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有以下几种情况:
购买自用: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
进口自用: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链接】如果进口自用的是应缴消费税的小轿车,这个组价也是进口消费税、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其他自用:如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
凡不能或不能准确提供车辆价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依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相应类型的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确定。
最低计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确定。
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几种特殊情形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规定如下:
对已缴纳并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其底盘和发动机同时发生更换,其最低计税价格按同类型车最低计税的70%计算。
免税、减税条件消失的车辆,其最低计税价格的确定方法为:
最低计税价格=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x [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x100%)]
其中,规定使用年限为:国产车辆按10年计算;进口车辆按15年计算。超过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