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汕尾市城区殡仪馆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ssqc-121101
项目名称:平板式节能火化机
汕尾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日期:2012年11月1日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3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6
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20
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 28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35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汕尾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尾市城区殡仪馆的委托,拟对其“平板式节能火化机”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sqc-1211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平板式节能火化机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48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单价(元)
小计(元)
1
中档平板式节能火化机
台/套
1
480000
480000
预算总价: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480000元)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取舍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除非招标文件特别说明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则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符合本项目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
2、具有年检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依法持有中国殡葬协会会员单位证书;
4、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在广东地区有良好的的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合作方。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11月1日起至 2012年11月7日止(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资格材料1至5项原件副本及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书,企业近三年内无严重违规记录证明书,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到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城区财政局二楼)报名,经核对领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3日10:00 (注10:0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尾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城区财政局二楼)
九、开标评标时间: 2012年11月23日10:00
十、开标评标地点:汕尾市城区通港路323号城区财政局大楼六楼会议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王先生
采购人:
汕尾市城区殡仪馆
电话:
0660-3388161
电话:
**********
传真:
0660-3388161
传真:
联系地址:
汕尾市城区通港路323号二楼202室
联系地址:
汕尾市城区
邮编:
516600
邮编:
516600
汕尾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11月1日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
2. 定义
“采购人”是指:汕尾市城区殡仪馆。
“监管部门”是指:汕尾市城区财政局国库股。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汕尾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
1) 投标邀请函
2) 投标人须知
3) 采购项目内容
4) 合同书格式
5) 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