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行”乐得家”个人住房贷款指南
一、借款人需具备的条件
1、18-65周岁的自然人,年龄加上贷款期限,男性公民不超过65岁,女性公民不超过60岁;
(如自然人虽满18周岁,但身份证或户口本上显示为在校学生的,仍不能作为借款人)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已与出售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购房认购书,并已交纳足额首付款。
二、按揭成数、利率、期限及还款方式
1、按揭成数及按揭年限:住宅最高为7成,期限30年,商铺最高为5成,期限10年;
2、按揭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
3、按揭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所规定的现行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执行。
(客户的贷款利率按照贷款发放当天人民银行的挂牌利率为准,如贷款发放后当年利率有变动,当年不进行调整,于下一年的1月份按照最新的挂牌利率进行调整,一年一调。目前各家银行执行的利率为2012年7月6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
三、办理按揭贷款的借款人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1、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建行提供版本)(原件一份);
2、购房合同上的买受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身份证\警官证\军官证等) (复印件3份);
(身份证需为二代身份证且不能为临时身份证;军官或警官除提供警官证\军官证外,还需提供二代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局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1份);
买受人中有未成年人的,需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2份)
(如出生证明要素不齐全的,需出具公安局证明)(原件一份);
4、收入证明及近三个月银行流水帐
银行流水帐上要加盖银行的业务章且要有户名显示,如无户名或业务章的需附上存款回执单(原件一份);
借款人如为个体户的,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5、首付款收据及首付POS单或首付发票(需刷借款人或配偶名下的卡)(复印件2份);
(①3万以下的可以只提供首付收据,3万以上的除提供首付收据外,还需提供首付POS单或现金缴款单/进帐单,一个客户对应一个进帐凭证;②贷款受理后,除了银行要求客户提高首付外,尽量不允许客户补交首付,如客户确定需补交首付的,需事先跟银行沟通,确认同意后再补交。)
6、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3-6面及付款方式页)(复印件1份);
7、借款人家庭的房屋查档证明(只需提供南宁市房产局的查档)
(警官或军官需以警官证\军官证及身份证分别查档;如借款人提供的户口本上显示借款人为户主且上面显示有借款人因购房而落户的,如不是落户在南宁,则除了提供南宁查档外,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的查档证明。)
客户在办理贷款手续时均需提供上述材料原件进行核实。提供身份证件人员均需本人到场签字,除借款人之外的人员如不能到场需提供公证委托书。
(如合同买受人包含未成年子女且父母离异的,其父母双方也必须到场签字。)
四、建行目前执行的房贷政策
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套数。执行认房认贷,以查询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及客户提供的南宁市房产局的房屋查档证明来认定套数。
建行个人贷款利率表
首付
最低利率
最长年限
住房
第一套
30%(含)以上
30年
第二套
60%(含)以上
第三套
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