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同济中学天文社
研究性学习活动手册
编号:
姓名:
班级:
学号:
同济中学监制
20 年月
研究性学习活动学分认定办法
据《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课程设置意见》中《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学分要求》和《浙江省普通高中学分认定办法(试行)》精神制定本办法。在高中三年内,每位学生应完成研究性学习活动的15个必修学分方能毕业。
2、学生学完本课程并通过答辩,并有一定的活动结果(论文、展板、PPT演示、实验报告等),可获得相应的学分。学分认定是对学生可否获得学分的判定。学分认定的意见分“同意认定”、“不予认定”两种。
3、本课程学分认定的基本条件是:(1)开题报告或活动方案;(2)过程记录;(3)成果;(4)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及教师评价记录:(5)实际参加活动的时间每1学分不少于12学时。以学生参与完成的研究性学习课题或项目为认定学分的主要依据。
4、学分认定的基本程序是:研究性学习活动指导委员会根据学分认定条件进行对照,提出对学生学分认定的初步意见。
5、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对学生申请和任课教师提出的初步意见进行审核,作出认定结论,并由学分认定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
6、“同意认定”学生学分的,将在学校范围内公示。“不予认定”的,将书面通知学生并告之原因。无异议的情况下将学分记入学生档案。
7、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学分认定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或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复议要求。学分认定委员会自接到学生复议要求之日起15日内进行复议,及时给学生书面回复,并做好思想工作。
8、学校对学分“不予认定”的学生,将根据原因指导学生补足学时、重修本课程。
附:评价等级与学分认定
每个课题(活动)
满分100分
90—100分
80—89分
70—79分
60—69分
59分及以下
评价等级
A(优秀)
B(良好)
C(中等)
D(合格)
E(不合格)
学分认定
第一个课题7分
第二个课题8分
获得相应学分
不能获得相应学分
一、个人档案
1、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照
片
粘
贴
处
届别班级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QQ号码
家庭地址
编号
2、活动统计
时间
地点
内容
完成情况
统计人
研究性学习活动之我的选题(可附页)
有哪些好问题可以用来作为以后的课题,怎么会想到本课题的,把问题变为课题的途径有哪些?需要补充哪些知识,需要补充哪些材料?需要寻求哪些帮助和支持?或其他关于选题的想法。
初定课题名称
课题组成员(有哪些人参与本课题的研究)
拟请指导教师
课题确立的初步理由(即目的、意义)
课题研究初步设想(含方法、步骤)
学校审批意见
年月日
活动报告表
(如在校时外出,每次活动前由课题组统一填写)
课题名称
课题组长
指导教师
活动时间
年月日星期
第次活动
地点
活动内容(人员分工、目的、内容、形式、具体地点、时间安排、交通)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教师意见
指导教师(签名)
年月日
课题研究中期检查表(课题组填写)
课题名称
课题组组长
指导教师
课题进展情况(主要收获:查阅资料情况、调查访问情况、分析研究情况、初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