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前言 2
一、夫妻共同财产概述 2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 3
三、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界定及类型分析 4
四、司法实践中我国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缺失与思考 6
五、我国夫妻共同财产制内容的完善 8
六、结论 11
参考文献: 12
致谢 13
论夫妻共同财产
摘要
随着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夫妻财产关系日益呈现多元化、复杂化的趋势,高离婚率已成现实。离婚了,除小孩抚养争议,离婚财产分割就成为离婚诉讼中最为复杂的问题,而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也就成为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的前置问题。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更好地规范夫妻财产关系,减少纠纷,修改后的《婚姻法》确立了法定夫妻财产、约定夫妻财产制度。但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有对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界线模糊不清,理解不一。本文通过对我国夫妻财产制的分析,反思当前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中的法律真空和断层问题,从而使我国夫妻财产制度在新的社会条件下能够更好地发挥规范夫妻财产关系的作用,并对司法实践起到积极地指导作用。
关键词:夫妻财产制共同财产可期待利益无形财产
前言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系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在婚姻家庭立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在夫妻关系中,财产关系处理的好坏,不仅影响着夫妻之间的精神生活,而且影响着婚姻家庭的团结和睦以及第三人利益和交易的安全。随着社会的发展,修改后的《婚姻法》以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尚无法满足现实社会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需要。完善我合理的保护夫妻个人财产权益以及第三人的合法利益,维护交易安全,从而进一步减少夫妻财产纠纷,维护婚姻家庭的和睦,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一、夫妻共同财产概述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对于夫妻间的财产制度,世界各国均有不同定论。欧洲大陆多数国家实行夫妻共有财产制,在这种制度下,婚姻对财产权利有直接的影响。结婚被认为是创作了一个共同的基金。夫妻双方对这个基金有共同的利益。实行这种制度的国家的情况又不同,有些国家所指的共同财产的范围只包括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有些国家所指的共有财产不仅包括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而且还包括他们婚前所得的财产。如《德国民法典》规定(1)夫妻双方不以婚姻合同另作约定的,以净益共同关系财产制生活。(2)夫的财产和妻的财产不成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于夫妻一方在结婚后取得的财产,也适用此种规定。但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净益,在净益共同关系终止时应进行结算。英国和澳大利亚等英美法系国家实行夫妻分别财产制,这种制度认为,婚姻对财产权利没有影响,夫妻双方不仅婚前各自拥有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而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也归各自所有。美国的情况比较特殊,它是一个两种制度并存的国家,受英国法影响美国大多数州选用分别财产制为其法定财产制,部分地区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
杨晋玲:《夫妻财产制比较研究》民族出版社,2004年版
我国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婚姻法》第十七条与十九条均作了明确的规定。在婚姻当事人之间未适用约定财产制时,即适用夫妻共有财产制。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
,是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一个合法有效的婚姻,其法律效果之一就是夫妻关系的正式成立,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林荫茂《婚姻家庭法比较研究》澳门基金会出版1999版
,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