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0 年司法考试卷四民法真题案例:
四、(本题 20 分)
案情
甲公司委派业务员张某去乙公司采购大蒜,张某持盖章空白合同书以及采购大蒜授权委
托书前往。
甲、乙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1 日签订大蒜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
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大蒜总价款为 100 万元,货交丙公司后甲公司付 50 万元货款,
货到甲公司后再付清余款 50 万元。双方还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的 50 万元货款中包含
定金 20 万元,如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 30 万元。
张某发现乙公司尚有部分绿豆要出售,认为时值绿豆销售旺季,遂于 2010 年 3 月 1 日
擅自决定与乙公司再签订一份绿豆买卖合同,总价款为 100 万元,仍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
交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其他条款与大蒜买卖合同的约定相同。
2010 年 4 月 1 日,乙公司按照约定将大蒜和绿豆交给丙公司,甲公司将 50 万元大蒜货
款和 50 万元绿豆货款汇付给乙公司。按照托运合同,丙公司应在十天内将大蒜和绿豆运至
甲公司。
2010 年 4 月 5 日,甲、丁公司签订以 120 万元价格转卖大蒜的合同。4 月 7 日因大蒜价
格大涨,甲公司又以 150 万元价格将大蒜卖给戊公司,并指示丙公司将大蒜运交戊公司。4
月 8 日,丙公司运送大蒜过程中,因山洪暴发大蒜全部毁损。戊公司因未收到货物拒不付款,
甲公司因未收到戊公司货款拒绝支付乙公司大蒜尾款 50 万元。
后绿豆行情暴涨,丙公司以自己名义按 130 万元价格将绿豆转卖给不知情的己公司,并
迅即交付,但尚未收取货款。甲公司得知后,拒绝追认丙公司行为,要求己公司返还绿豆。
问题
,所有权归谁?为什么?
、戊公司签定的转卖大蒜的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为什么?
,拒绝向乙公司支付尾款?为什么?
,可否同时要求甲公司承担定金责任和违约金责任?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
【考点】物权的变动,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责任的负担及孳息归属,
合同的相对性,违约金,定金,无权代理,
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善意取得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第 66 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
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
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
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合同法》第 48 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