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V型斜视的手术治疗
检查方法常规眼科检查,视力检查,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给予主客观论点,确定屈光度及矫正视力。
眼位检查戴镜矫正屈光不正后,用三棱镜如遮盖法检查手术前后的正前位(原在位),上、下转25°时的水平偏斜度。
眼球运动检查判断是否存在下斜肌功能亢进及确定亢进程度,“+”为双眼向左或向右侧转动时,内转眼不出现上转,而向该侧上方注视时,内转眼轻度上转,“++”为双眼向左或右侧转动时,眼转眼轻度上转,而向该侧上方注视时,则出现明显上转,“+++”为双眼向左/右侧转动时,内转眼出现明显上转。
手术方法本组10例在神经安定麻醉下进行手术外,其余均在局部麻醉下进行。我们根据是否存在下斜肌过强及单侧/双侧下斜肌过强将病例分为5组:(1)V型外斜不伴有下斜肌过强者2例,其中上下注视斜视角差异<25° 1例,行双外直肌徙后术同时将外直肌止点上移5 mm;(2)V型外斜伴有单侧下斜肌过强者5例,行双侧外直肌徙后术矫正水平斜视的同时,行一侧下斜肌切断术。(3)V型外斜伴双侧下斜肌过强者10例,行双侧外直肌,徙后术矫正水平斜视的同时行双下斜肌切断术,对双侧非对称性下斜肌过强者,过强侧加行下斜肌部分切除术。(4)V型内斜不伴有下斜肌过强者3例,行双眼内直肌后徙合并肌腱下移术,肌腱下移5~10 mm。(5)V型内斜伴双侧/单侧下斜肌过强7例,行双侧内直肌后徙合并单侧/双侧,下斜肌切断术。
2 结果
手术效果见表1,术后随访3个月~1年,,原在位正位,V型斜视矫正,下斜肌功能过强较术前明显改善,无眼眶血肿,无下斜肌黏连综合征等术后并发症,代偿头位改善。位方差分析发现,各组术前术后在原在位度数和上下注视25°斜视角之差的差异均非常显著(P<),术后眼位较术前有非常显著的改善。
3 讨论
生理状态下,双眼向上注视时有分开趋势,双眼下转时有集合趋势,呈轻度V征,根据中华医学会表1 手术效果(x±s)
全国儿童弱视,斜视学组(1987)规定:V型斜视的诊断标准是向上注视25°与向下注视25°时,其水平斜视角之间差异≥15°。
引起V型斜视的因素很多,不绝对单一因素解释所有病例,这些因素包括:(1)水平肌功能异常,生理状态下,人们两眼向正上方注视时,由于双眼外直肌的作用分开功能增强,两眼向下方注视时,由于内直肌的作用集合功能增强,而V型斜视被看成是上述生理状态的夸大或过强。(2)水平肌附着点异常,内直肌肌腱附着位较正常者高,外直肌肌腱附着位比正常者低时,可出现
“V”征。(3)垂直肌功能异常,当两眼上斜肌功能不足时,可继发其配偶肌两眼下直肌功能过强,合并其直接指抗肌同时的下斜肌功能过强,或双眼上直肌功能不足,继发双眼下斜肌功能过强,合并双眼下直肌功能过强。
在临床工作中笔者观察在眼科收治的27例V型斜视中,伴有下斜肌亢进的V型斜视22例,占总数(27例)%,%,多数V型斜视与下斜肌功能亢进有关。刘陇黔[3]报道,122例V型斜视中由原发性下斜肌功能亢进引起的有55例,占45%,由先天性上斜肌麻痹引起的继发性下斜肌亢进引起的有45例,占37%,这个结果与我们临床中得出的结果是一致的。
我们对27例V型斜视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