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6 产品质量检验
为实现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本企业制造的产品质量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而进行产品质量检验
。
,严格执行工艺纪律。
,独立行使检验职权,对产品逐批逐次进行检验,严把质量关,禁止不合格产品或产品不经检验出厂。
,同一班次、同一品种、同一次投料的产品规定为一个生产批,对每批产品严格按抽样规则进行抽样,经出厂检验合格后开据合格检验报告方可出厂。
,不准出厂,应重新自同比产品中抽取两倍数量样品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仍存在不合格,则制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不得有脏污和破损现象,有按不合格拒绝出厂。
,应定期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及时维护,处于良好状态,以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
-2003及GB/-2003 \ GB/-2003的标准要求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要逐批次对出厂前的成品进行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方可出厂。
:净含量、感官、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号检验项目每年进行二次检验,本厂不能检验的项目由品保部委托有检定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定。对于质检部门、卫生部门监督抽查的检验报告中对以上项目进行检验的,可相应减少项目的检验次数。
,在包装过程中由于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必须立即纠正,并将过程质量检验情况记录于《生产过程质量检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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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转入下道工序或入库;对检验不合格的半成品,予以扣留,不得转序,并加标识另外存放,由品控部会同生产部、车间进行评审,确定应采取的有关措施(如返工、报废等),并将评审内容记录在《不合格品评审处置单》;对需返工的半成品,生产车间应及时组织生产工人返工,返工后的半成品应由检验员再次进行检验,并予以记录,经检验合格方可转序或入库。
,保证原辅材料的质量,防止不合格原材料进入生产程序,保证生产出来的产品符合标准。
,原材料应将批准的采购计划交品控部进行检验。
,同时依据第5节《采购质量验证规程》中规定判定合格或不合格。
,如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