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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会计制度(试行)[失效](1999)
[1988]卫计字第9号
颁布时间:1988-2-2发文单位:卫生部财政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会计工作,统一核算办法,提高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医院管理中的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医院财务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会计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会计核算、分析、监督、预测等活动,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医院是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卫生事业单位,医院会计是国家预算会计体系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医院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第五条医院会计核算对象是医院资金的运动。医院资金由预算资金和经营资金两部分组成,都要加强核算和管理。
第六条医院会计核算基础是权责发生制。凡属本期的收益或费用,不论其货币资金是否已经收付,均应作为本期收益或费用处理;凡不属本期的收益或费用,即使货币资金已在本期收付,均不作为本期收益或费用处理。
第七条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加强对医院财会工作的领导,要有一位院长分管会计工作。300张床以上(含300张床)的大、中型医院应建立总会计师制度,总会计师由具有会计师(含会计师)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
第八条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和权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工作人员职责条例》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医院预算,遵守国家规定的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并合理使用资金。
二、按照医院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记帐、算帐、报帐。
三、认真做好医院经济管理工作,对医院的经济活动进行预测、控制、分析并参与经济决策。
四、按照银行制度规定,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管理,做好结算工作。
五、按照经济核算的原则,定期检查分析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挖掘增收节支潜力,提高经济效益。
六、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部门的财务收支及财产保管、收发、计量、检验等情况。
七、认真宣传国家财政规章制度,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第九条会计以人民币“元”为记帐单位,元以下列至角、分。
第十条医院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二章帐务组织与核算方法
帐务组织与核算方法包括设置会计帐户、复式记帐、审核和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进行财产清查、编制会计报表等内容。
第十一条会计科目应按照资金活动的具体形式和不同的经济内容分类设置,并按其分类的详细程度,分设总帐科目和明细科目两种。
第十二条医院的总帐科目一般分为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两大类,共设置46个总帐科目。
第十三条本制度规定的总帐科目和一级明细科目,医院没有相应会计事务的,可以空置不用,但不得自行增删。对二级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外,各地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记帐方法
第十四条本制度采用借贷记帐法对医院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一、以“借”和“贷”作为记帐符号,用“借”表示资金占用的增加和资金来源的减少,用“贷”表示资金来源的增加和资金占用的减少。
二、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做为记帐规则。
(一)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同时增加时,资金占用帐户记“借”方,资金来源帐户记“贷”方。
(二)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同时减少时,资金占用帐户记“贷”方,资金来源帐户记“借”方。
(三)资金占用帐户内部资金发生增减变化时,增加的帐户记“借”方,减少的帐户记“贷”方。
(四)资金来源帐户内部资金发生增减变化时,增加的帐户记“贷”方,减少的帐户记“借”方。
(五)记入帐户借方的数额同记入贷方的数额必须相等。
三、为了清楚地反映帐户的对应关系,允许编制“一借一贷”、“一贷多借”或“一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不允许编制“多贷多借”的会计分录。
四、借贷记帐法的试算平衡公式
(一)全部帐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帐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二)全部帐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全部帐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
会计凭证
医院的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两种。
第十五条原始凭证是载明经济业务具体的发生或完成情况,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和填制记帐凭单的依据。原始凭证按取得渠道分为自制凭证和外来凭证两种。按记载的经济业务内容分为收入凭证、支出报销凭证、往来结算凭证和其他能够证明会计事项实际发生的单据、表册、文件等。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日期和编号;填制单位名称和财务(会计)专用章;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