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浙江省山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要点》宣贯技术交流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桂炎德2010年12月15日
前言
3298公里/3372公里/5000公里
交通运输厅发布文件要点
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我省山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工作,实现山区高速公路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特发布《浙江省山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要点》(2010年9月30日)。
请全省所有在建及拟建山区高速公路的有关单位认真执行。
《浙江省山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要点》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委托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设计要点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有关意见函告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编写过程
2006年8月,完成《勘察设计要点》工作大纲的编制。
2006年9月,编写组赴绍兴、台州、温州、金华等地,对我省已建成通车的部分山区高速公路(上三新天段、甬台温台州段、金丽温丽温段、甬金金华段)进行调研。
2007年3月~ 2008年3月,完成《要点》第一、二、三稿。
2008年4月,编写组赴宁波、台州、丽水等地,对甬金绍甬段、甬台温宁波段、台金台州段、丽龙和龙丽高速公路进行调研。
调研重点:路线平纵组合的合理性、事故多发路段及原因、高边坡防护及路基排水设施的合理性、长上坡对车辆运行及管理的影响、桥面排水及护栏设置的合理性、隧道通风及机电配备的合理性、标志标牌等安全设施设置的合理性、服务区规模的合理性,并从养护及运营管理角度对以往设计中尚需改进的环节进行梳理。
编写过程
2008年7月~12月,先后在开化、临安封闭集中,完成了《要点》第四、五、六稿。
2009年3月,完成征求意见一稿,并广泛征求省内外专家意见。
2009年9月,组织院内专家,分专业讨论征求意见二稿。
2010年1月,分六大专业组(路线、路基、勘察、桥梁与互通、隧道、机电服务设施与绿化组),召开送审一稿专家咨询会。
2010年6月,交通厅组织召开送审二稿专家评审会。
2010年8月,完成报批稿。
2010年9月,正式发布。
编制说明
部分内容突破了现行设计规范,如:对平面同向曲线间直线长度和反向曲线间直线长度的取值规定;特别困难条件下,允许隧道内外3s设计速度行程长度范围内平面线形不一致,但应满足的条件。
补充现行规范未明确的部分内容。如:提出了隧道二次衬砌、明洞与棚洞衬砌等主体结构应满足100年设计使用年限的耐久性要求;明确了互通式立体交叉与隧道之间的距离要求及相互关系;提出了边坡监测设计的方法和要求。
针对浙江省主要滑坡类型,提出了不同类型滑坡的勘察重点和勘探手段;明确了路基、桥梁及隧道的勘察重点、方法及要求。
对应用较广的边坡加固治理技术进行了总结;纳入了施工及营运管理过程需特别注意的内容,以加强设计与施工等环节的衔接。预留与预埋设计则明确了设计界面、加强机电工程与土建工程的衔接。
粗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斜体字部分为与现行规范要求不一致的内容。
编制说明
章节编排
9 路基排水系统
10 桥梁、通道及涵洞
11 互通式立交及服务设施
12 隧道
13 隧道机电
14 环保与绿化
15 预留与预埋设计
1 总则
2 定义与术语
3 一般规定
4 工程地质勘察
5 勘测与调查
6 选线
7 线形设计
8 路基与边坡
突出重点、突出实用性,兼顾系统性;
路基与边坡、隧道机电及预留与预埋设计等单列章节。
编制说明
总则:主要介绍制定本要点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以及实施过程中的总体要求。
定义与术语:对要点中出现的术语进行了解释和定义,也是对《公路工程名词术语》的补充。
一般规定:提出了勘察设计总体和综合性的要求,包括合理确定技术标准和规模的原则、典型方案的比选、分期修建、环境保护及新技术新材料应用等。
1 总则
为适应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体现“安全、耐久、节约、和谐、环保”的设计理念,规范和指导浙江省山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特制定《浙江省山区高速公路勘察设计要点(试行)》(以下简称要点)。
本要点依据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结合浙江省的山区区域特点和实际情况而编制,是对现行行业标准、规范的细化和补充。
本要点适用于浙江省境内山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并与现行的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浙江省地方标准配套使用。
勘察设计过程中,除应符合本要点外,必须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在执行现行的设计规范、标准和本要点的同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有关技术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