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XX经济技术开发区给水工程监理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TAHP-NM-2012-ZB-076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二0一二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3
第二章投标须知 5
第三章合同条件 12
第四章投标书格式 32
第五章技术规范 46
第六章评标办法 47
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说明
工程名称: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给水工程
工程建设地点: 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程建设规模:,以及相应的附属工程;
: 自筹
第二条招标人
:呼伦贝尔盛业建设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张昕宇联系电话:
第三条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 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大街天和公寓A座15047室
联系人: 杨占兴
电话: 0471-5275018 传真:0471-5275018
第四条投标人有关要求
(含)以上监理资质。
,投标人代表应当递交一份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规定。
。
第五条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中标服务费由投标人支付,计入投标总报价,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收费。
第六条招标文件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合同条件
第三章投标书格式
第四章技术规范
第五章评标办法
附件: 工程监理廉政责任书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如果需要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澄清,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址以书面(传真)的方式通知招标人。凡是2012年月日 17 时 00 分前提出澄清的问题,招标人将以答疑文件的形式予以答复。招标人将答疑文件发给所有已经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答复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场地勘察与答疑
。投标人如要现场踏勘,自备交通工具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踏勘现场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均由投标人负责。
,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均不负责任。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2012年月日 1 7 时 00 分
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如果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将在投标截止日前 15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该修改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当在收到修改文件后 1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七条投标书的编制
投标书的语言
投标书及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来往的函电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如有外文,投标人应负责翻译成中文。如中文译文与外文不符,以中文为准。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投标函
监理大纲
监理企业证明资料
近年承担监理的主要工程
承担监理的同类工程业绩及证明材料
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配置及业绩
监理费用报价及其依据
反映监理单位自身信誉和能力的资料
如委托其他单位对本工程进行试验检测,须明确其单位名称和资质等级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
投标书须提供的文件及资料:
封面()
投标函()
授权委托书()
监理大纲()
监理单位综合情况一览表()
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拟派本项目监理机构及主要人员一览表()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一览表()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拟派项目监理工程师资格一览表()
近三年内已完成同类工程项目情况一览表()
目前正在监理的工程项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