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目的
为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提高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强化约束机制,并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程现场签证内容的客观真实和数字准确,特制定本办法。
原则
工程现场签证的办理应遵循3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字的原则。实行一事一签证的原则。
现场签证的适用范围
不能按照图纸计算的且需现场测量工程量、零星修补、非乙方原因的返工、拆除工程量、小型变更、合同范围以外的、图纸规定由现场确定的工程量等,凡是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不能计取的情形,均属于签证的范畴。
工程现场签证的依据
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的书面通知书,工程设计变更单,建设单位确认的会议纪要以及相关的审批报告。
施工单位在工程现场签证内容的相关工作完成后3日内,施工单位组织监理、建设单位项目公司工程部、经营部进行现场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隐蔽之前签字确认。施工单位根据确认的工程量,编制预算。然后将现场签证按规定的统一格式向监理单位报送。签证资料必须齐全才能上报,签证资料主要包括:工程联系单、书面指令、图纸、设计变更单、收方记录、照片、计算书、预算书等资料(有电子文件的应提供电子文件)。所有资料应有相关人员签字、部门或单位盖章及签字日期。施工单位填写的栏目必须统一打印清晰。
监理公司审核
监理公司应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现场签证之日起3日内按监理工作流程完成审核,应对签证资料完整性、签证内容、造价、质量进行审核,在监理工程师、总监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项目公司工程部审核。
项目公司工程部审核
项目公司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对监理审核过的签证内容的真实性、签证所涉及的计价依据、合同关系、扣款关系、结算关系等内容以及费用支出的合理性签署意见,并经工程部负责人复核签字盖章后移交经营部审核。
工程部应在接到监理移交的签证资料3日内审核完毕。
项目公司经营部审核
项目公司经营部主管工程师接到项目公司工程部审核完毕签证后,对签证格式、内容、资料、工程量签署的完整性、合理性、造价等进行全面审核。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审核。合同未约定的,有定额执行的,按照现行定额进行审核,无定额的,可以采用协商的办法处理。经营部主管工程师签署意见后,经营部负责人复核并签字后,报项目公司负责人审批。
项目公司经营部应在接到工程部移交的签证资料7日内审核完毕。
现场签证生效
项目公司经营部审核完成后,报相关领导在3日内审批完成,即告生效。
现场收方
需要现场测量收方的签证,收方前施工单位应准备好相关资料,报项目公司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并组织工程部专业工程师、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共同测量3方共同签字。施工单位对原始收方进行整理后,依次交监理单位、工程部专业工程师、经营部主管工程师依次复核,签字盖章。
《项目简报》中相关要求
项目公司要每月在《项目简报》中说明现场签证管理情况,对争议比较大的签证,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成本测量部、设计管理部(非设计变更类签证设计部可不参加)、运营管理部、项目公司工程部、项目公司经营部共同会签。同时,项目公司工程部应将需要各部门会签的签证单提前准备好,会签时做好说明,一次性会签完成。
工程现场签证的发放与存档
生效后的工程现场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