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四方业务合作协议
编号:
甲方:重庆海外旅业(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供应商)
丙方: (借款人)
丁方:中国光大银行重庆分行渝中支行
为加强四方业务合作,甲、乙、丙、丁四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因向甲方提供(以下简称“旅游服务”), 与甲方签订合同(以下简称供应合同)。
2、丙方为乙方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确保乙方上述供应合同的顺利履行,丙方向丁方申请个人助业贷款,用于代乙方垫付机票、酒店、及上游旅行社服务款项等。为此,丙方与丁方签订编号为: 的《个人贷款合同》,贷款用途为代乙方垫付机票、酒店、及上游旅行社服务款项,款项支付方式采用“受托支付”,即贷款发放后丁方根据丙方委托直接将贷款资金支付至乙方提供的采购合同指定帐户。
3、为确保丙方与丁方签订的《个人贷款合同》的顺利履行,丙方(借款人)的配偶、乙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乙方(供应商)最大股东、乙方(供应商)为该笔贷款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分别签署相关合同,乙方(供应商)同时向丁方出具股东会决议。
4、经四方协商,甲、乙双方同意在供应合同中约定,甲方在支付应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时,应将资金直接划付到丁方指定的,下述乙方或丙方在丁方开立的结处账户中,(账号: ,户名: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重庆分行渝中支行)中。,甲方将款项支付向至上述乙方或丙方在丁方开立账户支付视为已向乙方履行付款义务。载有上述约定载入的经甲、乙双方签章的《供应合同》,将作为丙方与丁方签订《个人贷款合同》的前提条件之一,同时甲方还应向丁方出具,推荐丙方在丁方贷款的函,但甲方不对推荐函承担任何担保及代偿付款责任。
5、四方一致协商后,甲、乙双方均同意,在甲方收到丁方出具的“止付通知”之时起,应立即无条件将所欠乙方(及丙方)的款项全部(通常情况下不包括保证金,但
如果乙方不再与甲方合作,需退还保证金余额时,应包括需退还的保证金余额),支付至丙方在我行丁方开立的还款专户中(户名: ,帐号: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重庆分行渝中支行),专项用于偿还借款人丙方在我行丁方的贷款本息。甲方不得再以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其他账户转账及现金、票据等方式)向乙方(或及丙方)支付任何款项。
6、为保障本项业务合作的顺利推进,乙方清楚知晓并授权甲方按本协议的约定,配合丁方进行“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
“贷前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内容:
(1)甲方应为丁方推荐实力较强、服务质量较好、信用及履约情况良好、长期合作、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甲方需提供所推荐的供应商最近一年与甲放的应收账款的最高时点余额、平均余额、交易总额、双方合作年限、经营情况等息信;
(3)甲方需为丁方建议相应供应商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融资额度上限;
“贷后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内容:
(1)甲方应配合丁方定期对账,包括但不限于:其与乙方及丙方的业务往来及资金结算明细、所欠乙方的应付账款金额、乙方向甲方所缴保证金情况、乙方的业务动向及相关经营等方面的信息;
(2)甲方如发现乙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应及时通知丁方;
(3)甲方如要与乙方终止合作关系,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丁方,并将应付给乙方的款项(通常情况下不包括保证金,但如果若乙方不再与甲方合作,需退还保证金余额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