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文档名称:

省级一般公益林补偿合同.doc

格式:doc   大小:32KB   页数:6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省级一般公益林补偿合同.doc

上传人:n22x33 2018/6/13 文件大小:32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省级一般公益林补偿合同.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省级公益林管护经营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省级一般公益林的管护经营,明确甲﹑乙双方责﹑权﹑利的关系。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黑龙江省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实施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经营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互利的原则,签定本合同。
1﹑甲方将垃圾处理场管护站号管护经营责任区亩一般公益林委托给乙方管护经营。四至界线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经营管护区为: 林班小班。其中:有林地面积亩,疏林地面积亩,灌木林地面积亩,未成林造林地面积亩,其他林地面积亩。
2、甲方核定管护费每月元,每年元,有林地每亩补偿标准为元。甲方每月按%支付管理费,剩余%年终检查验收、考核评议后一次付清。
3、林下资源收入分成标准为元/亩,由林场年终统一收取。
4、甲方委托乙方管护经营,双方签字后本合同生效。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对乙方实施监督、检查、验收、管理。
2、甲方有义务在乙方完成任务、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按照核定的管护费标准定期向乙方支付管理费。
3、在管护经营责任区内,甲方按照林业局的规定、规划、计划和要求,遵照相关的技术规程和调查设计,统一组织造林、补植、抚育森林经营等营林生产和其他辅助性生产活动。
4、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传递科技信息,组织学****有关法律、规章、规定、文件,组织技术培训。
5、对乙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管护经营义务的,甲方有权利责令乙方整改;对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不支付或扣减乙方补偿性支出;对乱砍滥伐、乱捕滥猎的,侵占林地情况严重的,培育森林资源违规操作,为完成任务,质量不合格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按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相应责任。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除列入国家、省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外,经甲方批准,按有关规定,进行采集、培育、经营和销售。
2、优先参加管护经营责任区域内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3、合同到期后,优先下一年参加管护经营工作。
4、有权享受林业局对发展多种经营生产的优惠政策和优先获得资金扶持。
5、监督甲方在管护经营责任区域内的各项生产活动。
6、认真学****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林业技术,依法护林,守法经营。服从本单位领导,积极参加管护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
7、认真填写一般公益林巡护情况、培育经营情况、事件处理情况、设施建设维护情况薄。
8、不准以任何形式转包、替包管护经营责任区。
9、负责管护经营责任区域内的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对管护经营责任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森林病虫鼠害、林政案件、野生动物案件、林区治安案件及时向甲方报告。
10、定期向甲方汇报管护经营情况和参加甲方召开的管护经营例会。
11、负责管护站的环境建设,保护管护经营责任域内的界桩、碑、管护房屋不被破坏。
三、法律责任
1、管护经营责任区域内的乔木树种被盗伐或损坏。管护经营责任人及时发现,上报森林公安机关,截获被盗或损坏乔木木材,抓获或举报盗伐或损坏乔木树种的行为人,免交森林资源赔偿损失费。
管护经营责任人及时发现,上报森林公安机关并截获被盗或损坏乔木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