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员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作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
体员工必须提高认识、自觉、认真地遵守与执行。
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员工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 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每日4次)。
第六条 考勤记录将作为年度、季度、月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考勤范围
第七条 公司除副总(含)以上级别高级管理员工外均在考勤之列。 
第八条 特殊员工不列入考勤范围内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 考勤方式
第九条公司实行每周6天工作日制度,每周单休休周日。
第十条公司上班时间为8:30~11:30,13:00~17:30,午休时间90分钟。
第十一条公司实行考勤机打卡制。工作时间不确定的部门,由部门负责人每月月初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考勤签到表》(附表1),并如实填写员工考勤表,月末送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实行签到考勤管理的部门任何员工不得委托他人签到或代替他人签到,一经发现将在例会上通报批评,并罚款20元/次。月末考勤统计,如出现同一员工代他人签到或委托他人签到超过3次的现象,公司将对该名员工做记大过处分,通报批评并罚款100元/次。
第十二条员工忘记打卡或签到时,须当日到人力资源部进行说明,填写《未打卡证明单》(附表2),并要求有证明人予以证明(同一证明人不能连续予以证明三次以上,含三次),部门经理确认签字后生效(部门经理不得无理由的为同一员工连续三次予以签字确认)。月末考勤统计,如出现同一员工未打卡超过3次的现象,即使均有未打卡证明,也做罚款20元处理。 
第十三条 员工因公外出必须提前向人力资源部进行说明并填写《日常因公外出记录表》(附表3),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若遇紧急情况不能履行以上程序者,必须在归岗后补填《日常因公外出记录表》。考勤统计时若有员工被证明确因公外出忘记填写外出记录表并且无打卡记录者超过3次的现象,做罚款20元处理。
第四章考勤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考勤制度管理范围包括迟到、早退、请假、旷工、出差、加班、调休等:
第十五条迟到、早退的处理
迟到、早退15分钟内者罚款10元/次,15至30分钟者罚款20元/次,超过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扣除半天基本工资;
迟到、早退者必须在晨、夕会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以电话形式说明原因。若在晨、夕会点名开始前人力资源部未收到任何形式的说明,将对该名员工做旷工半天处理。超出迟到、早退的时间规定范围,而未及时向人力资源部说明情况者,公司将对该名员工做旷工一天处理;
以月为计算单位,累计每月有超过3次(含)迟到、早退现象的员工,另计罚款20元/次;
以月为计算单位,累计每月有超过5次(含)迟到、早退现象的员工,予以辞退;
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酌情处理;
迟到、早退者如不打卡,一经发现扣罚双倍当日基本工资。
第十六条旷工
超出上班时间一小时未到岗,且人力资源部前一天没有接到该员工部门负责人转达或该员工本人请假证明或任何形式告知的情况,即视为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