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清风保障房1#-4#楼工程
节
能
监
理
细
则
编写人:
批准人:
XX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5月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细则
一、工程节能保温特点:
1、屋面保温:坡屋面构造做法:屋面做法:坡屋面见皖2001J202-8/6,保温屋为60厚玻化微珠保温层,平屋面见皖2005J206-A1- D1(40厚)-A1-E1-G6;屋面防水等级为Ⅲ级,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10年。
2、外墙保温:装饰见立面图,做法参见图集02J121-1第B2页,细部做法参见图集02J121-1第B3-B11页;保温层厚度为35玻化微珠保温层;外墙材料:砼空心砖砌块;外墙保温材料:聚苯颗粒保温浆料。
3、门窗保温:塑钢窗子,玻璃采用5+9A+5中空透明玻璃,窗玻璃气密性等级为4级,水密性等级为2级,抗风压性能为4级,隔声性能为2级,保温性能为7级,中空玻璃要符合《中空玻璃GB11944》要求。
4、电气节能:
1、灯具采用节能灯具;
2、楼梯灯采用延时开关控制;
3、照明功率密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二、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2、监理机构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现场,应备有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与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
    (1)、施工图会审,应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未经审查或审查不符合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的施工图不得使用。
    (2)、建筑节能设计交底。项目施工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将节能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报送监理工程师。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编制符合建筑节能特点的、具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
三、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1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照明设备等)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具体如下:
    (保温系统和组成材料质保书、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复验报告,如:现场搅拌的粘结胶浆、抹面胶浆等,应提供配合比通知单)是否合格、齐全,是否与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要求相符。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
   
、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
    ,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送样检测。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①当承包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②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或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加以制止。
    ③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对建筑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或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得签认,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④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应审核和检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⑤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6、充分发挥样榜间的作用。每种做法都要做样榜,分层做法有照片,样榜经验收合格后由各责任方签字认可后,方可组织施工。
四、外墙外保温工程监理细则   
(一)、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的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