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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2015-05-01实施
2015-01-04发布
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
2010-06-01实施
2010-××-××发布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复合调味料
前言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复合调味料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复合调味料。
2 术语和定义
复合调味料
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相应工艺加工而成的调味料。包括固态复合调味料、液态复合调味料、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固态复合调味料
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加工而成的呈固态的复合调味料。如固体汤料、鸡精、鸡粉等。
液态复合调味料
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加工而成的呈液态的复合调味料。如浓缩汤、肉(骨)汤、调味清汁等。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辅料,加工而成的呈半固态的复合调味料。如复合烧烤酱、沙拉酱、蛋黄酱、风味酱、火锅调料等。
含油型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产品中脂肪含量大于10% 的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即食类复合调味料
用于蘸食、佐餐、冲调、腌渍等用途可以直接食用的复合调味料。
非即食类复合调味料
用于冲调加热、烹饪加热(烧烤、油炸、蒸煮等)用途非直接食用的复合调味料。
3 分类
按形态,可分为固态复合调味料、液态复合调味料、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按食用方式,可分为即食类复合调味料和非即食类复合调味料。
4 技术要求
原料要求
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感官要求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固态复合调味料
液态复合调味料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取适量试样于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状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
气味、滋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状态
颗粒状、片状、粉状、块状等固态形式,允许同时存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液态,允许有少量聚集物或沉淀物,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浓稠状固液混合体(膏状、酱状等),允许固液分层,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理化指标
含油型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含油型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酸价a(KOH)(以脂肪计)/(mg/g) ≤

GB/T 索氏抽提法
GB/T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g/100g) ≤

a使用发酵型配料(豆酱、面酱、豆豉、腐乳)和酸性配料(如食醋、酸度调节剂等)的,此项不适用。
污染物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