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科技奖励论文:科技奖励的现状与提议
本文作者:李庆涛工作单位:***信息研究院
中国科技奖励制度存在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的科技奖励体制已经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但是奖励体系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科技奖励结构不合理目前中国科奖励体系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奖励结构不合理。第一,奖项数量过多。从下页表1可以看出,2006—2010年,这五年中,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奖项数平均每年在30项左右,国家技术发明奖为50项左右,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多至250多项。仅此三类奖励每年都要超过330项。第二,缺乏人物奖。中国目前的科技奖励体系中,绝大多数是科技成果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奖励的对象都是优秀科技成果,完成科技成果的单位或个人,则作为项目完成者在其成果获奖时给予连带性的间接奖励,对人物的奖励程度总体较低。第三,缺乏对青年科技人员的奖励。青年科技人员是中国科技队伍的核心力量,也是未来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推动者。目前,中国国家科技奖励体系中没有专门为青年科技工作者设置奖项,只有少数社会力量奖项中体现了对青年科技人员的奖励。尽管一些奖项中的主要完***包含青年科学家,受论资排辈等各类因素的影响,青年科技人员很难脱颖而出。如何在国家层面上突出对杰出青年科技人才的奖励,已成为一个十分紧迫的问题。第四,缺乏科技创新团队奖。中国以科技成果为主的奖励中,各项成果上报人数都有了规定,这样难免会忽略一些人的劳动成就。一项优秀的科研成果是一个科研团队共同努力的结果,虽然贡献有大小之分,但是我们不能只顾及资格老、贡献大的人员,而忽略了整个团队协作的重要性,这样不利于科研团队的培育和成长。第五,缺乏国际性奖励。纵观世界科技强国科技奖励体系,都包含了不限获奖人员国籍的国际性奖励。目前,中国仅有一项政府设立的国际科技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且其国际权威性不强,国际声望不高,国际影响力也不大。另外,各类奖励评审中只有国内专家,没有邀请相关领域国外优秀专家参与。设立国际奖励,邀请外国专家参与中国科技奖励评审,不仅有利于中国科技工作者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也有利于吸引世界著名科学家参与中国现代化建设,激励国内科技人员参与国际科技竞争,提高中国在科技领域的国际地位。社会力量设奖相对薄弱随着中国科技奖励体制的改革与完善,社会力量设奖已成为中国科技奖励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中国社会力量设奖与政府奖还处于非公平地位,多年以来中国社会力量设奖机构一直在200家左右,没有明显发展。究其原因,一方面,政府总是强调政府奖的主体地位,对社会力量设奖主要是进行规范与管理,严重影响了社会力量设奖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另一方面,政府奖励派生待遇多,社会力量奖项地位低。目前,各单位在职称评级、职务晋升、津贴等相关的规定中,对获得国家级奖励、省部级奖励等政府奖项都有明确激励机制;一些科技工作者获得某项国家奖励后,即使以后不再有新的科技成就,优厚的派生待遇也能够长期维持其声望、地位及科研条件等,容易产生获奖后的“马太效应”。这一方面导致某些获奖者止步不前,另一方面也会严重挫伤那些有贡献却未获奖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削弱科技奖励的激励功能。
完善中国科技奖励制度的建议
中国科技奖励体制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对中国的科技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针对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