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硕士研究生答辩流程
一、网下操作部分:
1、符合答辩条件的学生(学分修满、论文完成、导师同意)每年上半年4月30日以前,下半年10月30日前到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领取表格。
2、没有发表文章的学生,须在上半年5月18日以前下半年11月18曰以前答辩完毕。论文评阅由导师安排,答辩秘书和答辩委员中的校内外专家由各系主任提名7—8人并指定答辩时间,由学院审定最终的答辩委员和秘书名单。20曰以前将所有答辩的材料按规定交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3、已有文章发表的学生,论文评阅和答辩所有事由均由指导教师安排。评阅意见书返回后。申请人带上填好的硕士学位申请表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学院对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申请表P4页,工程硕士P3页)审核签字盖章后,方可答辩。学生须在上半年5月30日以前、下半年11月30日以前答辩完毕,答辩完3天内将所有答辩的材料按规定交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逾期不收。
二、网上操作部分:
研究生院现已正式启用新开发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毕业生必须上网提交以下内容:1、开学注册一)个人信息维护 2、毕业申请 3、科研成果信息维护4、学位申请。2008年申请答辩的同学必须按要求填写,如一个步骤不到位,学院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新系统中不显示您的信息,则本次答辩无效,毕业证、学位证都将无法发放。
具体操作如下:
1、网址研究生院主页左下角“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或
2、用户名:“学号“; 密码: 出生日期,格式如:19800701
3、毕业照片
学生在系统里有毕业电子照片的情况下,才能提交毕业申请和学位申请,否则无法提交。如果学生已经参加过学校的统一照相,系统里就有电子照片;如果学生未参加照相,请按照研究生院统一安排的补照时间,补拍毕业照。凡是参加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照相的,学生的毕业电子照片由研究生院统一上传至系统,纸质照片到暂存学院。
部分外地在职人员,无法到校摄像,可在新华社当地分社照相,并在系统里上传电子照片,相片要求:尺寸:160X120,正面相,蓝色底面; 同时准备同底版的纸质2张照片交到所在学院(博士2寸、1寸各一张,硕士2寸、1寸各一张)。
4、学生提交毕业申请
5、学生提交学位申请
单击“硕士学位申请”栏,打开学历硕士学位申请界面。
按照要求输入相应的内容,注意论文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的输入格式。
输入完毕后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将出现信息确认页面,包括学位申请的基本信息和攻硕期间的研究成果等信息。确认输入的信息无误后,单击“提交”按钮完成硕士学位的申请。系统将显示添加信息成功的页面。
提出学位申请后,在教学秘书没有审核之前可以对提出的学位申请信息进行修改,单击“硕士学位中请”栏。
需要查看学位中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