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湖南名牌产品评价实施细则(2012年)
为规范湖南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的评价原则,根据《湖南省名牌产品认定和保护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湖南名牌产品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产品生产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安全、环保、节能的要求。
2、申报产品必须稳定生产三年以上;生产规模达到要求;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管理体系认证(P认证,药品生产企业须通过相关GMP认证)。物流企业必须获3A级(含3A级)。
3、近三年的国家、省质量监督抽查或检验检疫中未出现过产品不合格;医药类产品近三年内未出现国家药品公告不合格。
4、近三年内企业未出现过重大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事故和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5、近三年内未出现过因偷漏国家税款被曝光或被处理的行为。
6、属于行政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强制认证的产品、出口登记产品、目录管理产品必须获得相关许可、认证并取得相应的证书。
7、申报产品必须有“注册商标”,而且商标首次注册是在中国境内(首次在港奥台地区,均为境内注册)。
8、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湖南名牌产品评价采取量化指标、专家评分制,总分为1000分,各项指标及分数分配如下:
湖南名牌产品评价项目分值分配表
类别
项目
分值
市
场
评
价
250
分
申报产品市场
占有率
(220分)
申报企业同类产品中,销量最大的系数为1,其它与其相比,算出相应系数再乘以分值
申报产品出口额(量)创汇水平(30分)
申报企业同类产品中,出口额最大的系数为1,其它与其相比,算出相应系数再乘以分值
质
量
评
价
200
分
申报产品采用标准及
标准水平(60分)<br
60<br
40<br
20
申报产品的主要
性能指标(40分)
根据检测报告计分
40
申报产品专利情况
(40分)
外观设计专利
10
实新型专利
20
发明专利
40
通过各类管理体系认证及实验室认可(必备的ISO900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P体系除外)(20分)
每项认证10分,分项计分
20
企业职工获质量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质量工程师人数)(20分)
10人以上
20
5~9人
10
1~4人
5
参加各类质量管理培训(TQC、内审员)等教育人数比率(取证)(20分)
50%以上
20
20%
10
10%
5
效
益
评
价
220
分
企业净利润
(任一年亏损计0分)
(100分)
申报企业,净利润最大的系数为1,其它与其相比,算出相应系数再乘以分值
企业纳税总额
(60分)
申报企业,纳税总额最大的系数为1,其它与其相比,算出相应系数再乘以分值
总资产贡献率
(60分)
近三年连续保持≥20%
60
近三年有二年保持≥20%
30
近三年有一年保持≥20%
10
发
展
信
用
评
价
190
分
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
收入比率(20分)
近三年连续保持≥5%
20
近三年有二年≥5%
10
近三年有一年≥5%
5
获国家科技进步奖(获省级奖的10分)
20
国家科技部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产品)
20
省科技厅认定(省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产品)
20
参与国家及国际标准制定(行业5分)
10
获国家(省级技术中心5分)
10
产品属于国家星火计划项目
国家(省科技攻关项目5分)
10
设立博士后流动工作站
10
获中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5分)
10
获省长质量奖
15
获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证书
10
质量信用等级评价A级企业
5
获国优(省优QC小组5分)
10
已注册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企业
10
到期复评的省级名牌产品
10
顾客评价
120分
顾客满意度
(120分)
综合评价≥90分
120
80~90分
100
80~85分
80
75~80分
60
≤75分
0
现场评价20分
文明生产、安全环保等内容
20
注:1、销售量、出口量、企业净利润、纳税总额,三年数据分别量化打分,然后加权平均,权数为:,,。
2、企业研发费用:指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实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新产品的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以及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
3、如果是单一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