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宁德师范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以及福建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宁德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398)。
      :全日制本科。
      :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
      :学院位于福建省宁德市区,由蕉城校区与东侨校区组成。
      :宁德师范学院的前身是宁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学校坐落在福建省东北部的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中心城市——宁德市,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捷(温福铁路〈动车组〉宁德至福州仅需35分钟,宁德至上海约6小时;沈海高速公路宁德至福州约1小时,)。
      第三条  招生计划和范围
2015年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均经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具体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各类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第四条  专业录取要求
:非外语专业学生进校后只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口试成绩良好以上,英语单科成绩105分以上(含105分)。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录取原则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新生调档比例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办有关文件执行。
      ,根据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采用专业分数级差调配原则(第一专业志愿与参考志愿的分数级差为5分,省外各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分数级差)。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对投档总分相同的考生,将综合考虑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择优录取。
      4.(1)音乐学(师范)专业(面向福建省招生)
在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2015年福建省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预录取,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退档,再由省考试院匹配、确认录取结果。综合分的计算方法为: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70%。若综合分相同,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综、数学、英语依次进行排序。
   (2)音乐学(师范)专业(面向广西、陕西、山东省招生)
    只录取参加我校音乐学(师范)专业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