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工业品买卖合同(新)
工业品买卖合同出卖人:赤峰鲁蒙特种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买受人:内蒙古天骄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省道204线林西到双井店LSTJ-1施工项目部(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时间:签定地点:三、履行时间:20**年5月7日起四、交货时间:在本合同履行时期内,乙方需进货时,应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的方式提前48小时向甲方提出所需的货物品种、数量。甲方积极予以供货。
五、运输费用及标的物风险责任的承担:
1、甲方送货: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卸车费用由甲方承担,货物在运输期间至乙卸车前,其毁损、灭失风险由甲方承担,标的物所有权在货物送达乙方指定工地林西县境内,双方确认验收后转移。
六、数量检验标准、方法及检验期间:
1、甲方送货:乙方如对每车货物数量有异议,应在该车货物卸车前当时提出异议,双方共同及时进行数量检验,乙方未按该约定提出数量异议的,视为该车货物的供货数量符合甲方的计量标准。
七、本合同选择的供货方式为:甲方送货。
八、质量检验标准及方法:乙方对本合同标的物,质量有异议的,应自对产生质量异议的货物,提货或收到货物之日起90日内提出异议,双方确认执行GB175—20**(9.6.3),经检验该存样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为甲方供货质量合格;该存样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为甲方供货不合格。
九、付款方式:甲方发货,货款达到20万元人民币,结算一次。结算后在发下批货,年底货款全部结清。
十、价格条款:每吨425散粉,价格255元/吨(含运费、含税金)十一、责任条款:甲方应保证本合同标的物质量合格,因产品质量不合格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在使用本合同标的物的过程中,因保管、储存不当、使用不符合技术规定和标准要求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