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土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适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扩大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改善发展未来本村经济状况和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意将其所有的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用于农业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将位于组面积亩的土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西至,北至,南至。
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
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亩每年小麦斤,按本年度6月号左右的市场价格为准,以现金方式支付。
每年6月日前后,乙方向甲方全额支付本年度的承租金。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甲方继续享受土地承包期限内的粮食、粮种补贴等惠农政策。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合同到期后,乙方需将将土地附属物清理完毕,按原状交还甲方。
合同的转租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可以将承租的土地转包给第三方。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所产生的土地补偿金归甲方所有;规划范围内的附属物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