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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593951664 2018/6/20 文件大小:5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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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装修管理规定
第一章装修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维护好小区公共秩序及广大业主(住户)的共同利益,营造一个优美、整洁、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根据建设部第110号文件《建筑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星雅俊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业主(住户)应选择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装修公司承接自己的家居装修工程。
第三条业主(住户)在房屋装修前,必须与自己聘请的装修公司一起到云南俊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星雅俊园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如实告知装修项目、标准、施工人数、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提交装修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装修平面图、水电增改图等资料,交验装修公司《资质证书》原件。经星雅俊园物业服务中心装修管理人员查验,同时缴纳装修期间相关费用、发放《装修许可证明》,办理《临时施工出入证》后,方可进场施工(如无相关资质自行装修,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业主(住户)自行负责,服务中心保留追究法律的权力)。
第四条装修活动必须保证建筑物结构和使用安全,严禁下列行为:
1、改变或损坏房屋承重结构;
2、在承重墙、天花板、地面上违规操作,拆除或改变影响外立面统一的墙体、门窗。
3、随意增大楼板荷载,包括不符合要求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等。
4、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地板及墙体,破坏厨房及卫生间的防水层。
5、私自增大用电容量,随意改装线路、电话、电视输出端口等。
6、在外墙面、窗户、阳台外侧安装防盗栏或衣物晾架。
7、不得改变原有进户门的颜色、大小和开启方向。
8、严禁在承重墙等抗震墙上破墙开洞、移动门窗位置。
9、禁止擅自改动卫生间的下水管、地漏、便坑的位置。
10、严禁私自改动煤气管路和封包煤气表(管)。
11、屋顶及平台属公共场所,严禁改变用途、封闭成屋、扩大屋顶房屋面积以及建造任何建筑物。
12、装饰材料进入小区后,必须立即搬运入户,不得堆放于公共道路和楼梯上,必须从楼道或货梯进入。未经星雅俊园物业服务中心同意,不得从窗外吊运任何物品,以免损坏外墙、户外设施及造成不安全因素。
13、室内非承重部位不得增设轻质隔墙以外的任何砖墙。
14、装修垃圾必须按服务中心要求进行日产日清,搬运垃圾或材料后,应立即清扫公共区域卫生。
15、不得使用不符合消防规定的装修材料。
16、其它违章装修活动。
第五条窗、阳台的装修及空调的安装,须保证和建筑物外观色彩的协调一致。
业主(住户)不可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设备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布局。阳台封闭需按服务中心要求进行封闭,露台部位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搭建、封闭或改变。
第六条厨房、卫生间装修时需加强防水处理(建议业主做二次防水处理),以免发生渗漏给你日后带来不便。
第七条装修人员在装修现场滞留不得超过规定时间,严禁在装修现场留宿。
第八条装修公司领取《装修许可证明》及《临时施工出入证》后方可施工,施工时须将《装修许可证明》、《消防管理须知》、《装修申请表》张贴在分户门上(内),以便于星雅俊园物业服务中心管理人员监督和巡查。
第九条装修人员出入小区需佩带《临时施工出入证》。凡未办理《装修许可证明》和《临时施工出入证》的,均不得出入小区施工。
第十条装修施工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上午8:45—12:00,下午14:00—18:00;周六、周日及国家指定节假日不准施工,特殊情况施工时间以服务中心告知为准,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一条住宅装修施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如确需延期的,需服务中心确认后,放发《装修延期许可证明》后方可延期施工。
第十二条装修公司负责人必须监督装修人员遵纪守法,严禁有下列行为:
1、用砖头或其它物品顶住单元门。
2、将装修垃圾、各类胶、漆、水泥砂浆等杂物倒入下水管道或各种管井。
3、骚扰其它住户及影响其它住户的正常生活,或造成其它住户投诉和财产损失。
4、在其它住户门前逗留、休息。
5、在星雅俊园物业服务中心所规定时间外施工。
6、擅自在走道、楼道等公共场所施工作业。
7、未经星雅俊园物业服务中心批准,在小区内洽谈业务、招揽生意、展示广告。
8、私自在户外接水、搭电。
9、将电源线直接接在漏电开关上端头,在装修房屋内吸烟或使用电炉。
10、用电梯运载沙、水泥及未封闭装有液体等易飞扬和泼洒物品。
第十三条装修人员不得破坏公共设施(包括楼道、墙面、天台等) 。
第十四条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责任人须负责修复并赔偿损失。
第十五条装修垃圾须及时装袋搬运至指定的位置堆放,在搬运装修垃圾过程中不得在地面拖拉,造成地面损坏、磨花,且损坏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