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车辆挂靠经营协议书
车辆挂靠经营协议书甲方:乙方: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乙方自愿将全资自购车辆的以甲方名称上户车一辆挂靠甲方经营,现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车辆产权属于乙方所有。乙方自有车辆的甲方名称登记上户,车辆上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上户后车来那个信息详见附表)。
二、乙方挂靠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本挂靠合同仅为车辆挂靠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用、雇佣人员不属于甲方员工,不享有甲方职工待遇,乙方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四、甲乙双方应尽事务如下:
1、代收代付费用:经甲方同意代办车辆费、税、险、gps等费用,乙方每次应及时交付甲方代为办理。
2、代办手续:经甲方同意代办车辆费、税减免手续等,乙方应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3、乙方在挂靠之日,应向甲方交纳车辆牌、证押金元整(不计利息)乙方在挂靠期间,车辆挂靠费用元/月,税金/月,乙方应及时交付甲方。
5、乙方在挂靠期间养路费、四至道路费等各种规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有税等各种税收、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道路过桥费、过渡费、过城
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车辆经营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6、乙方及乙方因经营需要所聘用人员、雇佣驾驶员、相关工作人员的工资、经营费用、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中伤、残、亡等费用)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从业资格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应遵纪守法,如在行驶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违章违纪行为,发生的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8、本合同未明确的其他费用。
五、乙方应切实做好安全机务管理,并做好如下职责:
1、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甲方机务、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车来那个养护,按规定进行正常车辆检验,如发现乙方车辆不符合甲方车辆机务、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行驶的,甲方有权制止车辆运行,遇公安、环保、城管等各类有关的车容车貌、尾气排放等投诉,乙方必须及时整改,如乙方不按规定执行,甲方有权指定维修厂强行进行整改,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车辆挂靠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车辆改型、改造、转让和拍卖,否则甲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