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税务稽查法律
第一章概述
一、税务稽查相关法律的分类
(一)税收法律和其他相关法律
这是按照法律所调整的对象不同进行的分类。税收法律是直接调整税收法律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税收法律。
其他相关法律是指调整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及其他法律关系的同时,也调整税收法律关系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等。
(二)实体法和程序法
以下属于税收程序法律法规的征管类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B、《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C、《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
D、《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
以下属于税收程序法律法规的工作规程类的是()
A、《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
B、《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
C、《欠税公告办法(试行)》
D、《个体工商户建帐管理暂行办法》
(三)普通法和特别法
(四)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五)国内法和国际法
当国际法与国内法的规定不一致时,按国际法大于国内法的原则,应当执行国际法,但涉及税收优惠的应当按最优惠的规定执行。
多选题:
。()
2、以下属于税收法律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C、《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3、税收法律按照法律适用范围的不同可分为():
4、税收法律按照具体法在法律体系中的法律地位不同可分为():
5、按照法的效力来源和效力等级不同可分为():
A、税收法律B、税收行政法规C、地方性税收法规D、税收规章、其他税收规范性文件
二、税务稽查相关法律的适用原则
(一)法律优位原则
法律优位原则表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效力是依次递减的。如效力低的与效力高的相抵触,效力低的应当服从效力高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A、部门规章
B、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
C、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
D、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之间
(二)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是绝大多数国家所遵循的法律适用原则。其基本含义为: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
(三)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也称后法优于先法原则,其基本含义为: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四)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
《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这是法律适用原则中()的具体体现
A、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
B、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C、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D、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
改错
,涉及税收优惠的,按国际法优于国内法的原则,应当执行国际法。
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应当决定在该地适用部门规章的规定。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的适用,以新法公布实施为标志
,按国际法优于国内法的原则,应当执行国际法,但涉及税收优惠的应当按最优惠的规定执行。
2、错《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3、错新法优于旧法原则的适用,以新法生效实施为标志
三、税务稽查法律的时效
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事实状态经过法定时间而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在税务稽查活动中,是指税务机关在法定的期间内不行使权力,当期间届满后,即丧失了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履行义务之权力的制度。
税务稽查活动主要涉及到两个时效问题,即税款的追征期限和税务行政处罚的追罚期限。
(一)税款的追征期限
1.《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