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员工聘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全体员工实行聘用制。
第二条坚持公开公平原则,一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第二章分则
第三条招聘信息发布的渠道。
一、内部发布招聘信息
二、员工推荐
三、报纸等新闻媒体。
四、专业招聘网站。
五、人才代理市场、猎头公司,委托招聘。
第四条招聘计划:年度或月度用人需求计划。
一、年度用人需求:所在公司依据经营管理、项目开发和销售的需要,每年11月可自行规划人员编制,分析及说明人员增减的原因与可达的经济效益后,填写《年度人力需求表》和《岗位描述表》,报人事行政部,经审批后执行。
二、其他用人需求:所在部门依据《年度人力需求表》,向人事行政部提交《人力需求表》和《岗位描述表》,经审批后执行。
招聘录用时间:集团职能主任级及以下员工30个工作日;集团高级职能主任级及以上员工90个工作日;工程技术人员、设计人员60个工作日;资深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及市场稀缺人员等根据市场情况而定。
三、依据集团发展的需要,人事行政部应储备相关人才,建立外部人才储备库。
第五条聘用的程序(详见《招聘流程图》)
一、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提交相关证件及资料,由人事行政部对其原始资料进行核查。
二、初试:人事行政部主持,审核应聘者的资料的真实性,了解态度、性格、语言能力、教育背景、工作经验、接受培训情况与岗位要求的匹配度,进行笔试、工作取向测试等。对符合要求者,推荐进行复试。
三、复试:确定是否聘用,由人事行政部、用人部门、专家共同进行复试,考核应聘者的专业能力、沟通能力、心态、性格等与岗位的匹配度,并报分管领导审核。
面试人员应如实填写《面试评审表》。
四、复试意见不一致时,报总裁或所属公司总经理审定。
五、确定员工入职级别与薪酬待遇:由人事行政部指定专人与应聘者沟通公司有关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员工入职的薪酬福利标准。
六、员工聘用审批权限:按照集团授权体系执行。
第六条录用
一、经面试审定聘用的,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组织应聘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符合健康指标的应聘者可获聘用。如应聘者拒绝接受,将视为不符合聘用的资格。
二、人事行政部就应聘的财务、采购等关键性岗位工作人员、集团职能主任级以上人员向其前任聘用单位进行背景调查,对其他的应聘者也可选择性地进行背景调查。
三、入职
(一)办理入职手续:办理考勤卡、领用办公用品,并完成《新员工入职手续办理表》。
(二)学习《企业文化》、《员工手册》、管理制度、部门及岗位职责。
(三)熟悉公司各部门,持人事行政部出具的《到职通知书》到所在部门报到。
(四)部门指定专人担当入职引导人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入职指导。
第七条试用期考核及转正审批程序
一、试用期按照国家法律及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原则上不少于三个月,相关工作经验在五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集团高级职能主任级及以上管理人员根据对工作的适应度,可提前转正,但不得少于二个月;对于试用期不合格的员工,根据用人部门和人事行政部考核意见终止试用。
二、**之星应聘到**集团工作的,其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培养期间应按照《**之星培养方案》及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三、试用期内由入职引导人每月填写《新入职员工评估表》;对试用期表现欠佳的员工进行访谈,发现问题,与用人部门一起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