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十七大党章辅导讲座
十七大党章辅导讲座
《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的根本大法,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是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是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的基础,是承传党的成功经验及优良传统的纽带,是坚持从严治党的根本依据,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是党内关系的调节器,是党的纲领和行为规范的集中体现,是全党智慧的结晶。每个申请入党人、中国共产党党员和中国共产党组织都必须模范遵守党的章程。
一、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发展历程
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诞生至十七大先后制定、修正过十七次党章。
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时期制定过七部党章。其中一大到六大制定的六部党章,都是在共产国际直接指导帮助下制定的,反映出中国共产党幼年时期党的建设的一些特点。1945年七大制定的党章,则是在1943年共产国际解散后由中国共产党独立自主制订的,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和党的建设上的完全成熟。
(一)一大党纲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1年7月23日至31日在上海和嘉兴召开。会上,讨论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纲领》。这是党的历史上关于党的建设的第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光辉文献。
《纲领》共十五条,规定了党的名称、性质和纲领,提出了党的最终奋斗目标。同时,《纲领》也对党的组织章程、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和发展党员作了明确的规定
(二)二大党章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2年7月在上海召开,会上,讨论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这部章程是中国共产党第一部比较完整的章程,共六章,二十九条。
章程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彻底地反对帝国主义和反对封建主义的民主革命纲领,即党的最低纲领;第一次详尽地规定了党员条件和入党手续,对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党的纪律和制度,也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三)三大修正党章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3年6月在广州召开,会上,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
章程共六章,三十条。它和二大通过的党章相比较,基本是二大党章原来的结构的内容,只是个别条文的改动。如在关于党员入党手续方面,第一次规定了新党员候补期(劳动者三个月,非劳动者六个月)。党章还分别规定了候补党员和正式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四)四大修正党章
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5年1月在上海召开,会上,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
章程规定,“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将党的支部规定为党的基层单位。并规定从四大开始对中央委员会委员长的职务,改称为“总书记”;地方各级党的执行委员会的委员长职务,改称为“书记
(五)五大修正党章
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7年4月至5月在武汉召开。会上,没有专门讨论修改党章的问题。但会后,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27年6月1日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议决案》。这个修正议决案共有十二章,八十五条,对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作了许多新的补充和修正。
五大修正党章,第一次明确规定“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这是在我们党的根本法规上,第一次出现民主集中制的提法。同时,第一次规定入党者的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第一次把党与青年团的关系列入党章。
(六)六大党章
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8年6月至7月在前苏联莫斯科召开。会上,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章》。党章共十五章,五十三条。六大党章基本保持了五大党章的基本内容,在结构上作了一些调整。六大党章较以前几部党章,更加突出地强调了共产国际的领导。
(七)七大党章
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45年4月至6月在延安召开。会上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是我党独立自主制定的第一部党章。七大党章共有十一章七十条。
七大党章的主要特点是:第一,在党章发展史上第一次增加了党章的总纲部分。第二,确定了毛泽东思想为全党的指导思想。第三,特别强调了党的群众路线。第四,更加完善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扩大党内民主和实行集中统一领导作了详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