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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等职业院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
发展能力项目建设规划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围绕《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实施,以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为出发点,整体提高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服务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能力,更好地发挥高职院校在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构建终生教育体系和建设学****型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支持高等职业院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特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适应云南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战略实施要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订单培养,促进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对接,全面提升高等职业
院校专业建设水平、条件装备水准和产业服务能力,大力培养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技术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和发展相结合。坚持专业建设、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相适应,主动面向区域支柱产业、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 以及农林水地矿油等艰苦行业培养优秀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力资源支撑。
(二)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带动相结合。坚持特色发展,充分发挥建设专业对专业群及学校整体发展的引领辐射作用,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方面的率先突破,带动学校专业发展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办学水平的持续提升和社会服务能力的不断增强。
(三)坚持学校主体和社会多方参与相结合。坚持学校主体、政府协调、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专业建设机制,充分运用法规、政策、资源配置等手段,引导和调动行业、企业以及社会力量参与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积极性。
(四)坚持区域特色与行业统筹相结合。坚持在各校自主选择重点建设专业的基础上,按照云南省“十二五”规划重点发展产业及地区布局,由各公办高职院校遴选上报建设专业,经教育厅审核统筹推荐,教育部、财政部认定后立项建设,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专业建设多样化发展与地区产业重点布局相适应、优秀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与云南“十二五”规划的总体产业布局相协调的良好格局。
三、建设思路
围绕云南省特色优势农业、烟草及其配套、能源、冶金、生物、化工、装备制造、旅游文化、商贸物流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和生活性服务业等重点领域、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战略实施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国家和云南省前期建设项目的基础上,每所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推荐1—2个产业支撑型、人才紧缺型、特色引领型、国际合作型的专业,参与教育部财政部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专业申报与建设,通过中央财政、省财政、举办单位、学校等各方的共同资金投入支持,推动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创新体制机制,加快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整体提升专业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形成以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为引领、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