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新东方在线2010年司法课程
主讲:张海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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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精讲班商经法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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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公司法
一、概述
(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公司是依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总结:
1、设立公司不需要审批,只需要工商登记,特殊行业除外。这是准则主义,不是核准主义(如三资)。
2、募集设立需要证监会审批,但是审批的不是公司设立,而是股票公开发行。
3、一人公司和国独的社团性性不体现在投资主体间,体现在管理监督主体中。
但是他俩都没有性。
4、普伙-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公司。(人合—人主资辅—资主人辅—资合)
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必然具备最重要的三独属性:
1)独立的财产
总结:A转移出资所有权;B都有最低资本限额;合伙没有这些要求。
2)并且能够以自己的独立的名义享有民事、商事权利
总结:告法人名义,告个人合伙人名义
3)并独立承担民事、商事责任。
总结:A股东责任有限,公司责任独立!
B公司和股东是双重人格,股东是股东,公司是公司,谁也不管谁!因此,公司存在双重征税问题。公司纳企业所得税,股东纳股东的税。
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
(二)公司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转投资及担保的限制。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总结:1、公司对外投资不能负担连带责任的规定,是相对的禁止;
2、公司可以向合伙企业投资,但是国有独资公司和上市公司除外;
,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总结:
1、对外担保,懂、股决议;对内(股东或实际控股人)担保, 股东会决议。
2、对外担保,章程定;对内担保,法定。
3、证券公司对内担保,禁止。
4、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一年内超资产总额30 %,也必须股决议。而且必须经过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对内担保的限制:A接受担保的股东和B关联股东必须回避表决,由无关联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公司举债的限制。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其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证券法》第16条)。
总结:何为净资产?(总资产-负债)
(三)公司的分类
1、以公司股东的责任形式划分,公司可分为无限责任公司(对应普通合伙企业)、两合公司(对应有限合伙企业)、股份两合公司(我国没有此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总结: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
1)注册资本拆分和不拆。=股票总量= 股本总额
,减资则回购股票并在10内注销
2)出资凭证区别:出资证明书和股票。
3)股份是股份公司的专用概念,对应有限公司的(出资额);( 股权是)类公司的通用概念。
2、以公司之间的组织关系为标准,可以分为本公司(总公司)和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
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母是子的股东。
子公司一般分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母公司全资设立的子公司是一人公司。最少出资10万,一次性缴清,被全资收购的公司也要变更为一人公司
母公司对外负债,可否执行它对子公司的出资?可执行什么(股权)?
子公司对外负债,可否执行母公司的财产呢?什么情形下可以?(人格否认时)
(本金是股票的面额)
二、公司法基本制度
(一)公司合并、分立和变更
1、公司合并:
(1).定义: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吸收合并:A+B=A;B的人格消灭;A的人格存续;
新设合并:A+B=C;A、B的人格都消灭。产生新的人格C;
(2).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3分之2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总结:不在上述期限内主张权利,视为同意合并,由合并后公司承担。
2、公司分立:
派生分立:A=A+B;B公司的人格派生出来,A的人格继续存续;
新设分立:A=B+C;A公司的人格消灭,产生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新人格;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