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进出口订货卡片
开征申请书
进口到货单证
第十二章进口贸易
单证的制作
在从事进口贸易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如市场和
客户的调查研究、进口商品的审批、落实进口许可
证和外汇审核、进口订货卡片制订和进口商品的经
营方案等。本节主要讲述进口订货卡片。
第一节进口订货卡片
进口许可证是国家管理货物进口的法律凭证。我国
对限制进口的货物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务部会
同海关总署制定、调整和发布年度《进口许可证管
理货物目录》。凡属于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除
国家另有规定外,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在进口前按
规定向指定的发证机构申领进口许可证,海关凭进
口许可证接受申报和验收。
第一节进口订货卡片
一、开证时应注意的问题
开证时间。进口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和方
式开立信用证;如合同未规定开证期限的,则开证
时间应以国外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后能在规定的装
运期限内出运为原则。一般而言,如合同规定有装
运期起止的时间,最迟应使国外出口商在装运期的
第一天就能收到信用证;如合同只规定最后装运期
限的,则应在装运期限到期前一个月或一个半月将
信用证开到国外出口商。
第二节开征申请书
二、开立信用证的具体手续
①进行备忘登统。
登统主要内容包括:收到合同日期、合同编号、结
算方式、结算单位、收受保证金日期、开证日期、
信用证号码等。
②向订货单位开出收取人民币保证金的通知,保证
金按100%收取,如果由订货单位的开户银行出具保
函则按开证金额的110%收取。
③收妥订货单位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后,根据外汇
管理局1994年7月11日公布的《进口付汇核销暂行管
理办法》的规定,由进口人向银行申领并填写“进
口付汇核销单”,办理批汇手续。待进口人办理付
汇时,银行办理核销手续。
第二节开征申请书
④办理批汇后,填写开证申请书,连同进口合同提
交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⑤开证银行对开证申请书进行审核,如发现有不妥
之处可向外贸企业调阅合同核对,或提出修改意见。
待信用证开妥后,立即邮寄给出口商所在地的代理
行,要求该行将信用证交给出口人,同时将信用证
副本送外贸企业并将保证金转入专户。
第二节开征申请书
三、信用证申请书的缮制
(一)正面的内容
(Date of Application)
、有效期和到期地点
(Advising Bank)
第二节开征申请书
(二) 背面的内容
反面是申请人对开证行的声明,用以明确双方责
任,主要内容如下:
项下一切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并保证向银行按时支
付货款、手续费、利息及一切费用;
,申请人在×个工作日内复审单
据,并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接受与否;
第二节开征申请书
邮、电或其他方式传递过程中发生遗失、延误、错
漏等,银行概不负责;
,应由申请人及时通知银
行,并及时核对信用证副本或修改副本是否与原申
请书相符;
由申请人负责。
第二节开征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