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成都生态市建设规划》专家评审意见
《成都生态市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评审会于2008年4月24日在成都举行,会议由四川省环境保护局与成都市人民政府共同主持,成都市政府相关委办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出席会议,特邀7位专家组成评审组(名单附后)。
专家组成员和与会代表听取了编制单位对“规划”的介绍,审阅了编制单位提交的《成都生态市建设规划文本》、《成都生态市建设规划说明书》和《成都生态市建设规划图册》,经过认真讨论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规划”体现了成都市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生态文明“和谐成都”的要求,是四川生态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规划为成都生态市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规划”以景观生态学、生态经济学等先进理论为基础,运用遥感与GIS等技术手段,以最小生态用地、水资源、土地资源、环境容量等问题为研究重点,科学地提出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体系、高效的经济发展体系、安全的环境支撑体系和生态的社会保障体系等4大体系,为成都建设成为中国西部创业环境最优、人居环境最佳、综合实力最强的生态城市提供了发展蓝图。
三、“规划”总体思路明确,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正确,方法科学,结构合理,内容全面,数据翔实,层次清晰,重点突出。“规划”对成都市的环境现状和生态问题分析客观,生态功能区划科学准确,提出的战略目标、实施部署、建设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针对性强、切实可行。
专家评审组一致同意通过《成都生态市建设规划》评审。
《规划》还应在以下方面补充完善:
(1)中心城区做专章规划;
(2)对科技发展、生态文化建设做适当补充;
(3)补充成都所辖生态区(市)县的达标规划。
专家组长:
2008年4月24日
2004年6月16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辽宁省环保局在北京共同组织有关专家(专家组名单附后)对《抚顺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以下简称《创模规划》)进行了评审。专家组听取了抚顺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的汇报,并对抚顺市《创模规划》进行了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抚顺市对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标准,结合城市发展等各项规划的实施,编制了《创模规划》。该规划文本规范,内容全面,重点突出,且专项规划内容丰富,层次分明,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编制纲要》的要求。其中城市生态功能区划、水、气环境容量计算、矿业城市转型案例分析等具有鲜明特色。
二、《创模规划》兼顾了城市总体发展规划以及已有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规划,对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现状与趋势进行了定量预测,对创模差距进行了全面、认真的分析,对下一步创建工作具有较好的指导作用。
三、《创模规划》结合矿业城市特点,从宏观层次上进行了生态功能区划,明确了各区域的主导发展方向和建设重点,有利于指导城市合理布局,保障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四、建议对《创模规划》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
1、鉴于目前抚顺市创模工作难度较大,建议适当调整创模达标年限,并针对创模各项指标差距,进一步完善具体措施、项目清单,落实部门分工,使《创模规划》更具可操作性。
2、按照国家禁止、限制和淘汰设备、工艺、技术目录等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调整和补充社会经济发展重点项目和污染治理项目清单;将水治理、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