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一、安全管理标准
1、遵守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管理,接受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按上级要求,及时组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形成组织机构管理网络。
2、建立健全各级管理人员责任制并上墙,接受职工监督。
3、健全安全管理台帐,内容真实,时间与工程进度相合。
4、现场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严格管理,必须持有效上岗证才能从事与本工种相关的工作,不得张冠李戴,人证不符。
5、施工现场建筑物必须实行全封闭施工。
6、安全设施必须与工程规模相适,保证现场人员、物体、机具等一切有安全防护。
7、高层作业防护按建筑高层作业安全防护要求实施。
8、临边、洞口、脚手架、卸料平台、外架、基坑支护、模板及施工机具、施工用电符合JGJ59—99安全检查标准。
9、文明施工按重庆市建筑施工文明标准布置落实。
二、安全教育制度
1、凡新开工项目都必须进行全体人员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环境特点、安全法规、条例、标准、强制性
规定、本厂(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基本常识、前车之鉴的事故教训。
2、对特种作业人员严格管理,建立档案,定期培训年审,合格者方能上岗。禁止非特殊工作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工作。
3、建立三级教育人员名单及卡片,本厂教育采取检查方式进行,项目部教育1-2天时间,班组1天时间。杜绝走过场、做表面,做到教育真实,被教育者真正受到教育效果。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会议,运用各种活动、会议宣传安全法规,总结安全经验,吸取安全教训,做好安全防范,作好安全记录。
三、安全检查制度
a)项目部每周一进行一次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平常采用不定时的巡回安全检查。
b)经常性安全检查和例行检查,各班组每天不得少于1-2次。
c)各工序专业安全检查,现场施工用电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机具设备的安全运行及防护装置、脚手架的搭设、模板的安撤、临边、洞口的防护、工人的“三件宝”落实、场地材料堆码、现场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及工序交接等都应建立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问题做到四落实、一整改验收。
d)坚持开展冬季防火、夏季防雷雨、防暑、降温和危险场所部位的专业检查。
e)开展好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
f)各工种检查均要作好检查记录和验收结果。
四、安全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要依据奖惩分明、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的意见经三次检查,未作整改者,有权提请班组进行更换有关人员。
1、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成绩突出的项目及个人应当给予奖励。奖励标准5000元。
2、对下列行为之一的项目及个人经两次检查教育不听或未整改应给予处罚,处罚标准附后。出现死亡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1)、现场安全管理
a、项目班子建全:现场九大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机电员)配备齐全并与建委规定的建筑面积人员配置相符;
b、持证上岗:项目班子九大员必须坚持持证上岗,特殊工种(电工、焊工、起重工、信号指挥工、架子工)坚持专人管理,严格审查。并严格持证作业;
c、制度管理;办公室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并上墙,项目部标语醒目,标志牌(挂牌)清楚,办公室、宿舍、门岗、库房、食堂制度上墙;
h、临边防护:现场的楼梯边、阳台边、卸料平台边、建筑物工作面临边、屋面周边、防护高度离地不低于1—,设双杆防护,并刷警示油漆;
i、卸料平台:卸料平台不得与脚手架直接搭设,应设置工具式或落地式,底部应满铺,周边作防护,并设限定荷载标牌;
j、脚手架:搭设落地脚手架、悬挑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蓝脚手架、附着式整体提升架式爬架、龙门式脚手架、井字架等,必须有专项经审批的方案。经现场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并挂合格牌,才能进行施工作业。附着式整体提升架必须有两证一验收(两证建设部发的使用证,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的准用证和安全监督部门的验收),其中有一样不全的不能投入使用,否则重罚及停工。上述架体立面未刷黑、黄相间油漆,大面设剪刀支撑,剪刀支撑搭接支撑角度要求不低于45度,脚手架底部必须设置垫块,有扫脚横杆;
(3)、工伤事故
施工现场发生工伤事故、火灾事故或意外事故,按规定2小时内以电话或书面向本厂报告,重大事故1小时内向主管部门报告,按“四不放过”的原则,配合查清事故原因。10000元以下的事故由班组自行处理,10000元以上的由项目部协助参与处理。
a、凡发生工伤事故,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罚。如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的项目,查出后重罚,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引用标准
(2)《劳动法》、
重庆花溪建设(集团)有限本厂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