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建筑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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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强制性条文(摘要) 执行规范条文号检查情况
1 生活给水系统的水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
2 生活饮用水不得因管道产生虹吸回流而受污染,生活饮用水管道的配水件出水口应符合下列规定:1 出水口不得被任何液体或杂质所淹没;2 出水口高出承接用水容器溢流边缘的最小空气间隙,;3 特殊器具不能设置最小空气间隙时,应设置管道倒流防止器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隔断措施。
3 3, 从给水管道上直接接出下列用水管道时,应在这些用水管道上设置管道倒流防止器或其他有效的防止倒流污染的装置:1 单独接出消防用水管道时,在消防用水管道的起端;注:不含室外给水管道上接出的室外消火栓。2 从城市给水管道上直接吸水的水泵,其吸水管起端;3 当游泳池、水上游乐池、按摩池、水景观赏池、,在充(补)水管上;4 由城市给水管直接向锅炉、热水机组、水加热器、气压水罐等有压容器或密闭容器注水的注水管上;5 垃圾处理站、动物养殖场(含动物园的饲养展览区)的冲洗管道及动物饮水管道的起端;6 绿地等自动喷灌系统,当喷头为地下式或自动升降式时,其管道起端;7 从城市给水环网的不同管段接出引入管向居住小区供水,且小区供水管与城市给水管形成环状管网时,其引入管上(一般在总水表后)。
4 严禁生活饮用水管道与大便器(槽)直接连接。
5 埋地式生活饮用水贮水池周围10m以内,不得有化粪池、污水纠理构筑物、渗水井、垃圾堆放点等污染源;周围2m以内不得有污水管和污染物。当达不到此要求时,应采取防污染的措施。
6 建筑物内的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体,应采用独立结构形式,不得利用建筑物的本体结构作为水池(箱)的壁板、底板及顶盖。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与其他用水水池(箱)并列设置时,应有各自独立的分隔墙,不得共用一幅分隔墙,隔墙与隔墙之间应有排水措施。
7 世界级比赛用游泳池的池水水质卫生标准,应符合国际游泳协会(FINA)关于游泳池池水水质卫生标准的规定。
8 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的初次充水和使用过程中的补充水水质,应符合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9 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的饮水、淋浴等生活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10 水上游乐池滑道润滑水系统的循环水泵,必须设置备用泵。
11 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的池水必须进行消毒杀菌处理。
12 使用瓶装氯气消毒时,氯气必须采用负压自动投加方式,严禁将氯直接注入游泳池水中的投加方式。加氯间应设置防毒、防火和防爆装置,并符合有关现行规范的规定。
13 进入公共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的通道,应设置浸脚消毒池。《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
14 比赛用跳水池必须设置水面制波装置。
15 ,当不同年龄段所用的池子合建在一起时,应采用栏杆将其分隔开。
16 带水封的地漏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
17 当采用生活饮用水补水时,应采取防止生活饮用水被污染的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1 清水池(箱)内的自来水补水管出水口应高于清水池(箱)内溢流水位,,严禁采用淹没式浮球阀补水; 2 向蓄水池(箱)补水时,补水管口应设在池外。《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2006
18 供水管道上不得装设取水龙头,并应采取下列防止误接、误用、误饮的措施:1 供水管外壁应按设计规定涂色或标识;2 当设有取水口时,应设锁具或专门开启工具;3 水池(箱)、阀门、水表、给水栓、取水口均应有明显的“雨水”标识。
19 中水管道上不得装设取水龙头。当装有取水接口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止误饮、误用的措施。《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2002
20 中水池(箱)内的自来水补水管应采取自来水防污染措施,补水管出水口应高于中水贮存池(箱)内溢流水位,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