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C 65
DBJ
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
DBJ440100/T 117—2011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
2011 - 11 - 30发布
2012 - 01 - 01实施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要求 2
5 核心要求 3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广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达标考评办法 11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广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达标考评表 14
附录C(规范性附录) 广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达标考评报告表 26
附录D(规范性附录) 广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达标考评申请表 28
附录E(规范性附录) 广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达标换证申请表 30
前言
本标准按GB/T -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莫仕容、林启华、刘玉贵、张田、王洋、黄远黎、王浓斯、杜剑洪、叶少华、王辉。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广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广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作为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和评审依据。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AQ/T 9006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JGJ/T 77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GJ 5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
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
术语和定义
安全生产标准化
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建筑施工企业
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道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等。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隐患
未被事先识别或未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的根源。
工作环境
施工作业场所内的场地、道路、工况、水文、地质、气候等客观条件。
一般要求
原则
广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建立和保持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标准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评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企业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根据本标准和有关评分细则,对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向有资格的外部评审机构申请复评。
广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级别。
核心要求
目标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及年度安全管理目标。
安全管理目标应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以及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安全管理目标应分解到各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和岗位,并按照各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和岗位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
组织机构和职责
组织机构
建筑施工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工会代表组成。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由职工推选代表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建筑施工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企业和项目专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