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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操作规程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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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爆破作业安全操作流程图
工作准备
领取爆破品
运送
现场存放
装配引药
检查炮眼
装药
保护设备
联线
爆破
炮后检查
收尾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流程图
施工炮眼
检查炮眼
设警戒
二、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采掘工作面放炮员必须由责任心强,具有二年以上采掘经验,熟悉通风、***和爆破材料管理及放炮技术,以过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放炮员合格证的专职人员担任。
第二条、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通风、***、***管理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面作业规程。
第三条、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制度。工作面放炮前,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应在现场。
第四条、在有***和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放炮时,必须采用正向爆破,严禁反向爆破。
第五条、严禁用糊炮、明火、普通导爆索或非电导爆管放炮。
第六条、放炮员与采掘其它工序增选作业时,必须按照放炮的安全距离规定执行,否则不准放炮。
第七条、在地质变化带、冒顶区、安全出口等处的顶板破碎、煤层松软、容易冒顶片帮地段,要少装药放小炮或不放炮。
第八条、放炮要和打眼工密切配合,保证爆破时不崩倒棚子、不丢顶煤和底煤、不将煤块大量崩溅到空巷,保证煤壁平直,符合采掘进度要求。
第九条、运送爆破材料和封泥装药可由兼职的放炮员助手进行。放炮员助手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第十条、放炮员工作顺序:
1、准备工作:领取工具和爆破材料→运送爆破材料→存放爆破材料→装配引药。
2、检查和处理。
3、放炮操作:装药→设警戒→联线→放炮→炮后检查→撤警戒。
4、收尾工作。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一)准备
第十一条、放炮员向班长接受任务后,确定当班使用炸药、***数量,填写领取单。严禁携带不合格的***检定器下井使用。
第十二条、领取并检查放炮器。
1、用放炮器钥匙扭到充电位置,氖灯要发亮。
2、禁止用短路的方法检查放炮器。
3、放炮器完好,电池有电。
第十三条、领取放炮母线。
1、必须使用橡胶铜蕊或聚***乙烯钢蕊双线电缆。
2、放炮母线接头除锈、扭结并用绝缘带包好。
第十四条、领取掏勺、木扦或竹扦、木或竹行贿炮棍,炮棍的直径应略大于药卷直径。
第十五条、领取炸药。
1、持有矿长、安全员批准的***领取单到爆破材料发放站领取当班用的炸药。
2、只准领取作业规程规定的煤矿安全炸药,严禁领取和使用非煤矿安全炸药、黑***、冻结或半冻结的***类炸药、%的铵锑炸药及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铵类炸药。
第十六条、领取电***
1、只准领取瞬发电***或毫秒延期电***,毫秒延期电***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超过130毫秒。
2、当面点清电***数量。
3、严禁领用延期性电***、非电导爆管。
第十七条、运送爆破材料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携带运送。
2、放炮员和放炮员助手携带的炸药数量不准超过矿规定的限量。
3、爆破材料必须装在坚实的非金属容器内。电***和炸药应分别装在不同的容器内或分装在同一容器的具有牢固隔板的间隔内并加锁。严禁将***装在衣袋内。
4、携带爆破材料有员不得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内,沿井筒上下。
5、领到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第十八条、爆破材料的存放
1、爆破材料在工作面临时存放时,必须放置在放炮警戒线之外顶板完好、到架完整、地电器设施、不潮湿的安全地点。
2、***箱内只准存放炸药和电***。
3、不准任何人在存放炸药箱的地点休息,更不准坐在炸药箱上。
4、防爆型放炮器要悬挂在干燥的地点。
第十九条、装配引药
1、只准放炮员装配引药,不得由其他人代替。
2、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化设备和导电体的巷道内装配引药。
3、严禁坐在炮药箱上装配引药。
4、从成束***中抽出单个***时,应将成束的电***脚线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或手拉管硬拽脚线,一个引药只准一个***。
5、装配引药,应先将药卷顶部揉软,用木扦或竹扦在药卷的顶端中心垂直扎好略大于电***直径的孔,然后将电***插入孔眼,将脚线在***上拴一个扣,剩余的脚线全部缠在药卷上,同时将脚线末端扭结,严禁将电***从药卷侧面硬插入药中或捆在药卷上。
6、装配引药时,必须防止电***爱振动或冲击,防止折断脚线及损坏其绝缘层。
7、装配引药的数量应根据眼数而定,并且用多少装配多少,装好的引要立刻整齐摆放在容器内,点清数量,不得遗失,不准随地乱放。
(二)检查与处理
第二十条、装药前,放炮员要与班组长及瓦检员对工作面及炮眼进行全面检查,对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进行装药:
1、装药地点20米以内风流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