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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XX公司煤化工板块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MH--ZD06-2015-A0)
( 试行)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AQ3025-2008》和《XX集团公司煤制油化工板块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及相关职责。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的术语
(一)坠落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
(二)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高处作业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类。
表2-8 各电压等级下最小接近带电体距离
电压等级(kV)
10以下
20~35
44
60~110
154
220
距离(m)

2


3
4
(三)一般高处作业,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四) 临边作业:在边沿没有围护设施或虽有围护设施,。
(五) 特殊危险高处作业:存在或可能存在高风险的高处作业,包括并不仅限于以下高处作业:
1. 在作业基准面30米及以上进行的高处作业;
2. 雨、雪等恶劣天气进行的高处作业;
3. 夜间进行的高处作业;
4. 接近或接触带电体进行的高处作业;
5. 在受限空间内进行的高处作业;
6. 突发灾害时进行的高处作业;
7. 在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场所进行的高处作业;
8. 异常温度设备设施附近的高处作业。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各分厂和相关承包商在生产、作业和办公区进行的高处作业。
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安全监局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制度,并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
第六条各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制度,对本制度提出改进建议;各单位安监部门是高出作业的主管部门。
第七条属地单位
负责监督检查作业单位风险削减措施的落实情况。
负责高处作业许可的审批,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
确保作业现场环境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第八条作业单位
负责组织高处作业风险识别评价,制定风险削减措施并落实。
对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安全培训教育。
第九条作业申请人(作业现场负责人)
(一) 负责提出作业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
(二) 制定、落实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组织实施高处作业,对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三) 组织作业前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四) 及时纠正作业现场违章行为。
第十条作业批准人
(一) 审查风险削减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二) 确认风险削减措施落实情况。
(三) 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作业环境交底。
(四) 批准或取消作业。
第十一条作业人员
(一) 持有效的高处作业许可证进行高处作业,有法律要求的必须取得资格证书。
(二) 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
(三) 监护人不在场不作业,风险削减措施未落实不作业。
(四)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身体不适,应告知作业负责人,并迅速撤离现场。
(五) 有权拒绝强令冒险作业。
第十二条监护人
(一) 确认高处作业相关许可手续齐全。
(二) 确认作业现场风险削减措施全部落实。
(三) 确认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符合要求。
(四) 核实作业人员与许可证上人员相符。
(五) 纠正和制止作业过程中的违章行为。
(六) 当现场出现异常情况立即终止作业,启动应急预案。
(七) 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应佩戴明显标志,作业期间不得擅离现场,不得从事与监护无关的事。
(八) 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时,应要求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同时收回作业许可证;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
第一节高处作业前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四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十五条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第十六条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第十七条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许可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第十八条《许可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