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七章无形资产与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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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要点
熟悉无形资产的内容,掌握无形资产的计价、摊销、转让、出租的会计处理。了解其他资产的构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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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无形资产的核算
一、无形资产概述
(一)无形资产及其确认条件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
确认条件:
(1)取得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该资产为企业在获得经济利益方面地作用,以及发挥这种作用地能力能够被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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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形资产的内容
1、专利权
指专利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某一发明创造所有的独占权和专有权。
专利法规定,可以申请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专利(15年)、实用新型专利(10年)、外观设计专利(5年)等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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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专利技术
又称专有技术,指发明人垄断的、不公开的、具有实用价值的先进技术、资料、技能、知识等。这些专有技术未申请专利,或不够申请专利的条件但是能给持有人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如生产管理经验、技术设计和操作上的数据、工艺诀窍等。非专利技术不受法律保护,且没有有效期。
特点:
1. 经济性
2. 保密性
3. 动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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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标权
商标权是指企业专门在某种指定的商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图案、标记的权利。企业使用的这种特定的名称、图案、标记称为商标,它不仅是识别企业产品的标志,而且是企业间相互竞争、抢占市场份额、追逐利润的重要工具。
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有效期10年。商标权具有独占使用权和禁止使用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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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著作权
又称版权,是指著作人对其著作依法享有的出版、发行等方面的专有权利。即国家著作权管理部门依法授予著作或者文艺作品作者在一定期限内发表、再版、演出和出售其作品的特有权利。包括文学作品、工艺美术作品、影剧作品、音乐舞蹈作品、商品化软件和音像制品等。法律规定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有效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职务创作作品的保护期为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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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土地使用权
又称场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准许某一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即企业可依法获得在一定期限内使用国有土地的权利。
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只能通过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其他单位及个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土地出让金取得,并按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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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特许权
又称专营权,是指企业获得在一定区域内、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某种特定商品产品或者提供劳务的专有权利。特许权分为两种:一种是被政府机构授予的准许企业在一定地区经营某种业务的权利;另一种是被其他企业授予的准许企业使用其某些权利。会计上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特许权主要是指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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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商誉
商誉是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中形成的,在产品质量、经营管理、财务状况、资金信誉,以及职工的素质和工作效率等方面,处于同行业中较优越的地位,因而在消费者心目中享有较高的声誉,可望在同样条件下获得高于一般盈利水平的能力。
商誉一种极为特殊的资产,是企业通过长期的努力形成的,与许多因素有关;它不能单独存在,只能与企业同存,其价值也只有把企业作为一个整体看待才能加以确定;其有效期无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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