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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2105194781 2018/6/30 文件大小:21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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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上海大学校本部E608会议室使用管理办法
(修订)
第一章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会议室管理,充分发挥作用,提高使用率,明确各部门使用会议室的规定及申请使用流程,现对会议室的使用作如下规定。
第二章定义
会议室指的是E楼608会议室。
会议室容纳人数:27人。
会议室配置:茶水、投影仪。
会议室用途:学校会议、部门会议、员工工作面谈、招聘面试以及适合在会议室举办的小型活动等的场所,不做其它用途。
办公室布局图:
第三章会议室使用规定
会议室由上海合作组织公共外交研究院办公室统一管理,统筹协调安排使用,并负责卫生、安全以及对室内设备物品的管理。
会议室只在工作日8:00-17:00对外开放,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允许使用。
部门或个人需要使用会议室时,需提前一天向上海合作组织公共外交研究院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会议室预约使用登记表》,经上海合作组织公共外交研究院办公室准许后方可使用。临时性使用会议室,必须经上海合作组织公共外交研究院办公室负责人同意。
使用原则:先申请,后使用。没有经过申请的部门或个人,在没有冲突的情况下,可以使用,但如有冲突,必需礼让已申请使用会议室的部门或个人。
按申请的先后顺序使用。特殊情况下,经相互之间协商后可以调整使用顺序。但上海合作组织公共外交研究院办公室不负责协商,由使用者自己协商。
遇学校层级的紧急及重要的会议,已申请使用会议室的部门或个人,在不能调换的情况下,部门或个人应先让学校层级的重要会议。
部门及个人应在所预约的时间到达会议室,并开始使用。超过30分钟未到达会议室的,上海合作组织公共外交研究院办公室有权对会议室的使用权另作安排。
部门及个人应按预约的时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