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电力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车间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车间安全生产领导组是车间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车间领导和工段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车间下属工段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车间安全领导组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工段长担任,并按规定配备兼职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工段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车间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干部职责:
、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并监督执行。
,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工段(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做。
第十二条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坚持每月二次培训,一次安全培训,一次技术培训。安全培训主要以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事故案例为主;技术培训主要接合各岗位实际进行培训。
四、事故隐患与排查
第十五条以工段自查为主,每班巡点检工作就是事故隐患排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留任何死角,确保人员设备安全运行;车间工段、安全员不定时组织隐患大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奖优罚差。
第十六条各种电器设备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