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部分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
(一)主险保险金额和费率
1、基础保险费
单位:万元
可选择
方案
年度累计
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
责任限额
每人人身伤
亡责任限额
每人财产损失
责任限额
按上年营业收入应交保费金额
营业收入≤300
营业收入>300
A
方
案
A1
150
80
20
其中:
每人医疗
费用赔偿
限额:2
营业收入每增加100万,保险费增加500元,不足100万按100万计算
A2
300
120
营业收入每增加100万,保险费增加500元,不足100万按100万计
算
B
方
案
B1
200
100
30
其中:
每人医疗
费用赔偿
限额:4
营业收入每增加100万,保险费增加800元,不足100万按100万计算
B2
400
150
营业收入每增加100万,保险费增加800元,不足100万按100万计算
2、调整系数
(1)按旅行社业务性质:
旅行社业务性质
调整系数为
无出境游资格的旅行社
1
有出境游资格的旅行社
(2)按旅行社有无组团出游:
旅行社
调整系数为
无组团出游业务的旅行社
有组团出游业务的旅行社
1
(3)每次事故免赔调整系数:
每次事故免赔额调整系数
每次事故免赔额
调整系数
500
1
1000
2000
5000以上
(4)按旅行社以前年度赔付情况:
旅行社第一次在我公司投保均采用系数1,从第二年起根据上年赔付率进行调整
连续三年赔付率为0
连续两年赔付率为0
上年赔付率为0
0<上年赔付率≤200%
200%<上年赔付率
500%≤上年赔付率
1
(5)按照有无关联业务:
按照旅行社每年在我公司旅游意外险业务规模调整
旅行社旅游意外险年保费规模
调整系数
0
1
1万元以下(含)
1万-2万元(含)
2万-5万元(含)
5万元以上
3、实交保险费
实交保险费=基础保险费×调整系数;
(二)附加险保险金额和费率
1、附加旅行社特殊旅游项目责任保险
保险费=主险基本保险费×30%
保险金额与主险相同。
2、附加旅行延误损失保险
每次事故责任
限额(万元)
年度累积责任
限额(万元)
保险费(元)
年营业收入≤
年营业收入>
1000万元
1000万元
国内旅行社
10
20
2000
3000
国际旅行社
20
40
3500
4500
3、附加旅行取消损失保险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年度累计责任限额
保险费
(万元)
(万元)
(万元)
5
20
10
30
15
40
其中:每人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为2000元
保险产品特色
1、增加了更多可满足被保险人需求的附加险种。
(1)附加特殊旅游项目保险条款,对于主险部分不负责赔偿的高风险旅游项目如赛车、赛马、攀崖、滑翔、探险性漂流、潜水、滑雪、滑板、跳伞、热气球、蹦极、冲浪等,旅行社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单独交费投保,费率比较低。
(2)附加旅行取消损失保险条款更充分的满足了旅行社的需求,对于国家因自然灾害、传染病等原因宣布取消的旅游计划给旅行社造成的无法退回的机票和合理损失负责赔偿;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行程延误,导致已购机票或者车、船票无法退回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2、费率更加优惠和人性化。按照旅行社的业务性质、有无组团业务、以往赔付情况、有无关联业务等条件区别对待,交费情况不同。
3、被保险人选择投保的空间更大。AB两种方案、四种选择,可供旅行社根据自身需求自由选择。
第二章阳光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一、保险责任
在保险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支付医疗费用或住院的,本公司根据投保人的选择,可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二、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
境内游AN方案
单位:元
保险期限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保费总计
1天
意外伤害
50000
AN1a
AN1b
AN1c
AN1d
意外伤害医疗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