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三章: 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监事会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办法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公司住所:*****
第三条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20年。
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六条公司的宗旨:以人为本,不断创新,立足市场最前沿,提供一流的产品,创造一流的服务。实现最佳的社会效益和公司效益。
第二章经营目的、范围
第七条:公司的目的是通过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消化吸收并不断创新,在中国境内生产*****等产品,并为投资者获得满意的经济回报。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三章注册资本、股东和出资额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首次注入资本为1000万元,余下部分2年内分两次完成资本注入。
第十条各股东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万元)
持股比例(%)
*****为公司原始股东;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由法定的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并由股东会确认其出资额价值,并依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同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十二条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三)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监事权;
(四)有查阅股东会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五)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六)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七)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八)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三条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一)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一年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时,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股东提议时;
(二)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三)监事会认为必要时。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主持。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般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九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章董事会
第二十条本公司设董事会,董事7人,由股东会选举、罢免。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选举产生或经股东会决议产生。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