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告公司业务提成管理办法
为在公司营造奖励先进的竞争氛围,在收入分配上做到奖优罚劣、公平公正,并推动公司业务目标的全面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提成条件
1、各部门及个人在完成绩效计划规定的目标业务量后,可按本办法获取业务提成。
2、由总经理带领(含集团内部客户),业务人员负责接洽或只履行签字盖章等简单工作的业务,不作为业务人员完成的业务,也不能据以提成。
公司提倡全员销售,其销售提成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二条具体提成比例分配办法
广告业务销售提成分配办法
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销售目标为毛利润500万元。
客户部部门负责人:承担部门销售任务,并据此对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
客户部部门负责人对客户部的所有业务合同到帐金额毛利率进行提成,提成比率为:毛利润≤%;毛利润>500万提成比例1%;
对于涉及媒体发布类的业务提成,均依据当时项目实际状况临时确定提成比例;
毛利润计算方法=营业额-第三方费用-税-招待费用
除销售客户部外,其它部门员工也承担销售职责,并享受全员销售提成
具体办法如下:
毛利润额(万元)
提成比例(%)
(含)-10(不含)
6
10(含)-20(不含)
8
20(含)-30(不含)
10
30(含)以上
12
第三条提成的核算、发放
(一)提成核算
1、提成金额=提成业务量乘提成比例
2、因开发业务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
:合同金额≤10万元,报销1%
合同金额>10万元,报销0. 5%
=当月到帐金额×报销比例,在此报销比例金额内予以实报实销;
:按集团规定的《招待费管理制度》执行。
回款时间
享受提成的人员有催促回款的义务,按合同回款日期的约定3个月内必须完成该项目的回款,超过3个月不足5个月的回款提成按50%发放,同时部门负责人的提成按80%发放;超过5个月仍未到帐的款项不再享受提成;6个月以上未到帐除该项目销售人员不享受提成外同时取消客户部负责人针对该项目的提成。
发放时间
提成发放时间80%需根据项目到帐时间随工资发放(20日前到帐款项随当月工资一同发放,20日后到帐款项随次月工资一同发放),另外20%待年底随年终奖一同发放,20日前到帐款项随当月工资一同发放,20日后到帐款项随次月工资一同发放。
(四)发放流程
各部门经理提交清单
《项目合同》《周工作报告》《工作单》
总经办核实合同到帐金额
人事行政部
核实资料并制作《提成明细表》
总经理审批
财务部核实后发放
第四条其它
公司在职员工执行本办法。离职员工自离职之日起不再享有本办法规定的提成,离职时按已到帐金额结清提成;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公司的,不予计发提成。
在业务操作中,不允许个人私自收受客户回扣或者好处费。如有违规行为者,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并扣除当月全部收入(含月薪、提成及奖金等),且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途离职人员缓发的20%提成待年底统一发放。
因个人原因导致公司经济受损或飞单,公司对当事人一律予以辞退,扣发当月全部收入(含月薪、提成及奖金等),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办法从2015年01月01日起执行,人事行政部持有最终解释权。
本提成管理办法试用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