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一、基本规定
1、一般规定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除应符合现行国宝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焊工、起重吊装工和电气高度人员等,按有关要求持证上岗。
,应检定合格,使用时在有效期内。
除设计要求外,承力建筑钢结构上,不得采用熔焊连接固定电气线路、设备和器具的支架、螺栓等部件,且严禁热加工开孔。
建筑电气动力工程的空载试运行和建筑电气照明工程的负荷试运行,应按本规范规定执行;建筑电气动力工程的负荷试运行,依据电气设备及相关建筑设备的种类、特性、编制试运行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应经施工单位审查批准、监理单位确认后执行。
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5低压的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2、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验收
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检验结论应有记录,确认符合本规范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
因有异议送有资质试验室进行抽样检测,试验室应出具检测报告,确认符合本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
依法定程序批准进入市场的新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除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提供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进口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除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提供商检证明和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瑾、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经批准的免检产品或认定的名牌产品,当进场验收时,宜不做抽样检测。
高低压成套配电柜、蓄电池柜、不间断电源柜、控制柜(屏、台)及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应符合下列规定:
,实行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有许可证编号和安全认证标志。不间断电源柜有出厂试验记录。
:有铭牌,柜内元器件无损坏丢失,接线无脱落脱焊,蓄电池柜内电池壳体无碎裂、漏液,充油、充气设备无泄漏,涂层完整,无明显碰撞凹陷。
电动机、电加热器、电动执行机构和低压开关设备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实行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有许可证编号和安全认证标志。
:有铭牌,附件齐全,电气接线端子完好,设备器件无缺损,涂层完整。
照明灯具及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新型气体放电灯具有随带技术文件。
:灯具涂层完整,无损伤,附件齐全。防爆灯具铭牌上有防爆标志和防爆合格证号,普通灯具有安全认证标志。
、内部接线等性能进行现场抽样检测,灯具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2MΩ,内部接线为铜芯绝缘电电线,,橡胶或聚***乙烯(PVC),对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灯具(水下灯及防火灯具)的密闭和绝缘性能有异议时,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
开关、插座、接线盒和风扇及其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